8‰,是个聪明数字!


倘若真如外传,上海市政府即将开征房产税,且其依据是按评估价(非市场价或合同价)之8‰为课征标准,则不得不佩服市府的聪明睿智。

●超过1%便沦为“房产投资惩罚税”

首先,由于评估价往往仅达到市价的6.5~8折,因此大家对课税基础(税基)便没有什么好埋怨的了,甚至有“沾到便宜”的潜意识,况且这比外界之前盛传的按房屋买卖合同价为税基,合理及好太多。毕竟每个人买房时间差异大,会发生同一栋房子前后左右邻居缴得税都不一样的怪相。8‰的税率更是“神乎其技”。我曾说过,如果税率真达到传闻中的1.2~1.5%,则显然基数过高,无异“房产投资惩罚税”,对市场的冲击便太大;倒不一定是说大量投资房产不应该受到惩罚,只是以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如果市场只剩下自用需求,则必然呈现“半死不活”之态势,如此对求财甚渴的地方政府而言,是相当糟糕且不乐见的状况,故而如何拿捏税基与税率?至关重要。

●上海市府名利双收

如果上海市政府订定的税率是8‰,且是按远低于市价的评估价征收,则短期内对市场的冲击在所难免,但不影响中长期房价向上与交易在一段时日停滞后,渐趋活络的走势;对开发商来说,虽然被政策紧紧掐住了脖子,即使脸红气喘却无窒息、暴毙之虞,亦即:谈不上发展,至少生存不成问题;对投资人来说,支出有所增加,但又不至于出现大量抛盘求生之景象。而上海市府既开全国城市之先,拨了个“开征房屋保有税”的头筹,博得“照顾民生”的好名声,又增加了稳定、长期的税收来源,堪称“一举多得”!

●既平民怨又增税收,何乐不为?

此外,避开征收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讨论、同意之繁琐程序与旷日废时,将超过一定面积的第二套及以上的房屋,视为营业性用房课征房产税,一则抚平沸腾之民怨(不可讳言,有部分国人心里的确存在“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的人格扭曲),另一方面又避免殃及无辜(拥有房屋但是纯粹自用者),也是一计高招。这是我观察上海房产发展十一年来,上海市政府针对楼市所做的最聪明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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