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谁夺走了农民的饭碗


山东省邹平县黛溪办事处东关村数百村民在县政府门前静坐

东关村村民身披怨字在违法征用土地建房工地附近抗议

    土地问题是当前农村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山东省邹平县政府没有依法行政,与腐败村官勾结起来,侵害农民利益引起上访。若这些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一味拖延阻止农民合法的利益申张,只会积聚矛盾,使社会更不稳定。只有正确解决民众诉求,才能有效减少矛盾冲突。

    改革开放之后,山东省邹平县黛溪办事处东关村相继开办了15家集体企业。在2004年初,为了企业发展,先后有四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改制时,东关村将70亩集体土地以租赁的形式入股,租给改制的邹平县第三棉纺织厂使用,以此作为村委会股份,分给农民红利。

    偷盖村委会公章 伪造村主任私章

    然而,在2005年底,东升集团公司董事长、村党委书记张仁平与邹平县国土资源局暗地勾结,将租赁村集体的70亩土地转化成国有土地进行商业开发。

    村书记张仁平在办理集体土地改变为国省土地的过程中,首先利用职权,以东关村的名义与邹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两份《征用土地协议书》。在该协议签订时,张仁平瞒着东关村的全体村民,偷盖了村委会公章,又伪造村委会主任张山的私章,分别加盖到两份协议书上,以此完成了《征用土地协议书》的签订。

右边是村委会主任张山证明,“征用土地协议”中的私章不是自己所盖

     征用土地不公告 伪造公司经理私章

    邹平县国土资源局与张仁平联手造假征用东关村集体土地后,不仅没有对征用的集体土地依法进行公告,而且对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了假“挂牌”的形式进行土地出让。对此,张仁平重操伎俩,先是伪造了一枚东升商城开发公司经理袁乐平的私章,且仿造袁乐平的签名,接着又偷盖了开发公司的公章,并以东升商城开发公司名义与邹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就这样 “挂牌出让”就此出炉了。县国土局也堂而皇之地将土地出让给了张仁平旗下的东升商城开发公司进行房产开发。

东升商城开发公司经理袁乐平证明“土地挂牌确认书”签名和私章均不是自己所为

    邹平县国土资源局征用东关村集体的土地后,本应由邹平县政府将征用土地补偿金全部补偿给失地农民,但县政府却把土地补偿金直接补偿给了房产开发商。此行为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而且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激发了东关村全体农民的愤怒,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从以上事实上看出,邹平市官商勾结,坑害农民,使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化为乌有,使过去先进的东关村变成了后进,使集体的资产变成了张仁平的私有物。农民朋友们说到:“是张仁平,县国土局,县政府三把刀斩断了我们农民的命根子”。

    村民们还气愤地说:如今是昏官,贪官当道,官官相护何时休?恶官、贪官不铲除,老百姓苦日子无尽头!

数百村民联名签字恳请党和政府严惩腐败官员

    村官腐败令人发指 ,领导承诺“解决”成空话

    东关村党委书记张仁平滥用职权,假借改制,侵害集体财产,其本人称霸一方,独断专行,重大事项不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擅自决定和处理村内事宜,即不顾村民自愿原则,也不考虑村民的承受能力,擅自盗卖集体土地进行开发经营,占用耕地建楼房对外出卖。

    基于以上原因,几年来东关村农民多次要求县委,县政府给予解决存在的问题,但均是“泥牛入海无消息”。虽说邹平县委书记王传民在2009年12月3日大接访中说的漂亮:“要尽快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但现在看来,只不过是空气振荡而已。

    由于东关村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目前村民上访态势越来越强,人员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大,上访的级别越来越高。

    当地群众说:公民权利日益彰显的今天,监督和问责也有长足进步,然而,人情关系纠缠和利益规则复杂的邹平县,群众意见常常难以突围,这里县、街道、村级相关官员对老百姓合法诉求装着不知道,知道也不办,其工作能力体现在哪里?正是由于这些人失职渎职、缺乏对农民群众的关爱,才导致数百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门前静坐。

    国务院重视农民诉求 邹平县置之不理

    邹平县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已得到高层领导的关注,今年2、3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两次致电询问农民并督办此案,但邹平县委、县政府至今仍无动于衷,视农民的利益而不顾。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教育和震慑,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本网认为: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根基,是党力量的源泉;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可是在具体的行动中,而邹平县一些党员干部将这些道理忘得一干二净,做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与群众背道而驰。其结果只能脱离群众,失信与民。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就得申诉,有愤懑就得表达,有丑恶就得鞭挞,有贪官就得举报。如果他们一旦没有说话的地方,有气无处出,就有可能形成一个个随时爆炸的“火药桶”,引发社会的动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如果邹平县委、县政府能正确保护农民利益,保护集体财产,铲除张仁平这颗伏在党内的毒瘤,就能熄灭随时可能爆发的“火药桶”,使当地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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