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业春天为时尚早


药品零售业春天为时尚早

同样是在新医改全面推进的情况下,与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对市场前景看淡相比,药品零售企业不论是新开办的数量还是总体销售量,都有明显提高的趋势。在新医改实施过程中,包括药品零售企业将受到冲击的预期不仅没有显现,反而使药品零售业逆势而上,药品零售业的春天真的来了?

在药品零售业一片欣欣向荣的现状中,我们非常有必要回过头来梳理一下新医改在落实中和公众用药观念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在新医改试点地区,因为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包括县城以上非营利性社区诊所)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虽然在上述医疗机构就诊有着比较高的医保报销比例,但在公众收入日益提高,花少钱看常见病已没有多少困难的今天,部分患者通过自购药品追求自我感觉比较好的疗效已然相当普遍。其次,新医改试点地区只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同时也有一定比例的医保报销。但出于对就诊和交通等困难和成本的考虑,部分患者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到这些医疗机构就诊。通过就近的医生诊断,尔后自购药品治疗,既方便费用也能承受,至少省去了就诊的时间和奔波之累。再次,部分患者对药品性价比在认识上有误区,片面认为药品是高价质优疗效好,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常用和廉价药品有着本能的排斥。加上各种媒体上广告药品的高频宣传,对公众的用药心理也有一定的暗示和引导作用,致使部分患者在缺少科学合理用药常识的情况上,盲目地跟着广告购药或以价格决定疗效的思维方式自购药品。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药品零售业在润物细无声中,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而在新医改试点地区,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似乎到了“井喷式”的发展阶段。笔者在一个新医改试点县了解到,这个人口不到50万的试点县,今年一季度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达20家,增幅达20%以上。按此推断,如果新医改在一段时期后全面实施,全社会药品零售企业增长10%或会成为事实。

那么,在新医改大背景下,药品零售企业的春天真的到来了吗?其实,从发展的趋势来看,这种乐观中还有着潜在的隐忧。如果国家对现行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一定规模的修订和扩充,再加上地方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有计划放量补充,在得到公众用药心理基本认同后,药品零售业就会失去现有的药品品种较多,且适应公众用药心理需要的优势。此外,医保报销制度的完善及公众科学合理用药观念的改变,也会给药品零售业带来新的“瓶颈”。因此,此时大谈药品零售企业的春天已经到来,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