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国十条”和各地细则均提及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之后,国家税务总局26日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8大计税问题。土地增值税将和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一起,形成房地产调控的“组合拳。”
1994年就该开征的土地增值税,由于预征率较低等原因,一直没能充分发挥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的作用。
诚然,我们一般认为地方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垄断性地产商,开发商为中国最大的房产商,其实,开发商才是中国名副其实的大地产商,开发商的暴利或盈利不是靠房产,而是靠地产,土地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中国18亿亩耕地这一高压红线外所谓城镇建设用地的匮乏性,加之到2050年之前,中国的城市化率从现在40%左右提高到70%以上,这就意味着每年平均需增长1%左右的城市化率即每年约1000至1200万人从农村疯狂的转移到城市,以及中国丈母娘“无房不嫁女”根深蒂固的夙愿等形形式式的因素,造成了房地产链条里地产市场是真正的香饽饽并且严重的畸形的供小于求。
开发商获取地块涨价增幅是最大的利润点。国有土地的“招拍挂”是静止的合同价格,地方政府得到的是“一锤子买卖”,而国有土地虽然不会讲话,但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分之几十甚至翻倍的增值,开发商钻的就是这个空子,赚的就是这个差价,玩的就是这个心跳,无怪乎,有的开发商拿到地以后,隔三差五倒腾一把,做个土地的二道贩子,就能百万、千万、亿万的赚。在中国做房地产,有地就是爷!只要有地,面包会有的!只要有地,利润会有的!无论怎样的调控,只是短期的或周期性的波动,长此以往,“地”将“不地”!政府自认为聪明的市场化土地“招拍挂”也好,还有正在紧锣密鼓开征土地“增值税”也罢,只不过是让尾大不掉的开发商披上了堂而皇之赚地价涨幅这一合法的外衣。
有专家估计,2005年到2009年,短短5年,土地增值税流失就达2.52万亿元。国有土地虽归国家所有,这也太过慷慨了吧,慷慨的几乎是在纵容!对于纳税者而言,纳税光荣,偷税可耻;对于征税者而言呢,你漏而不征,该当何罪?!
土地增值税,原本是很好的税种,既可增加国家收入,也可间接的控制房价,开发商在土地增值税面前,不是高价高利润,而是合理的房价规避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临界点方可赚取优化的利润。据说,北京的两个房地产大腕,一个去年曾公开表示,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资产收益率达不到5%,另一个也称过去几年房地产平均的行业利润率只有8%左右。我觉得从账面上讲,他们的话可能是对的,但要从账面之外只要讲一个玄机,他们的数据就很不准确了,这一房地产界容易淡忘或故意淡忘的玄机,就是土地的增值!
土地增值靠土地增值税的控制是小儿科的做法,因为土地市场化的评估价值远远大于土地增值税里面的百分数。
土地增值税到底增值了谁?!增值了开发商,缩水了地方政府,忽悠了购房者。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