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杨支柱“超生”负有责任


  关于杨支柱“超生”一事,我在前段时间已写过一篇文章《杨支柱生二胎已成公共事件》。说起来,对杨支柱“违法生育”一事,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中国刑法有一条“超生罪”,那么我就是杨支柱犯了“超生罪”的“教唆犯”之一。

  在2006年之前,杨支柱就写过一些质疑计划生育的文章,但数量很少,我与他之间也没有联系。我与杨支柱的第一次正面接触,是在2006年9月28日,那一天,我在广州一个论坛上发了一篇质疑计划生育的贴子,杨支柱就是在那一天注册这个论坛的,他在我的贴子后面回贴说:“见了何亚福就顶”,当时我想,原来他还是支持我的人口观点的。

  2006年底,我起草《放开二胎倡议书》,邀请杨支柱作为发起人之一。杨支柱在2007年元旦回复说愿意作为发起人之一,并说:“彻底放开是不是过急了?我当然反对强制堕胎、强制避孕和社会抚养费,但是是否可建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公务人员应当做出表率,公务人员超生视为提出辞职申请。’?”(杨支柱当时在他的博客公开了这份邮件)。当时我想,杨支柱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写过文章质疑计划生育,但连他也认为“彻底放开是不是过急了?”,可见如果提一步到位立即取消计划生育,估计暂时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当然,我也没有在《放开二胎倡议书》上加上“公务人员超生视为提出辞职申请”这一句。

  从那时起,我与杨支柱进行频繁的邮件联系,交流人口观点。他还把我的一些文章推荐到报纸上发表。从2007年起,杨支柱越来越多地涉足人口问题,他的人口观点也变得越来越激进,并陆续写了许多有关人口问题的文章(例如《“叶廷芳提案”将载入史册》、《指桑骂槐的“交锋”》等)。后来,杨支柱认为我们不应再提放开二胎,而应该提一步到位停止计划生育。我当然知道,从理论上来说,不但放开二胎是错误的,而且放开三胎、甚至放开十胎也是错误的,因为生育属于私域,不属国家强制限制的范围。早在2004年,我就明确提出应彻底取消计划生育。

  但另一方面,我认为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实现一步到位停止计划生育,至少,放开二胎比停止计划生育更容易实现;况且,放开二胎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夫妇的生育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相对于“一胎化”来说,二胎方案仍有进步意义。当然,我同时认为,如果到了“一胎化30年期限”之后,仍未放开二胎,就不应再提二胎方案了。后来,我与杨支柱达成以下共识:可以用“废独”这种提法来回避二胎争论。

  2009年,杨支柱不但在理论上反对计划生育,而且还以身作则“违法超生”。老实说,在理论上反对计划生育并不难,难的是在实践上反对计划生育。尤其是,在当今中国,“超生”夫妇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除非你是富人,有能力到国外生孩子或轻松交得起“社会抚养费”)。

  现在回顾起来,杨支柱从2007年起把人口问题作为他的主要关注领域,其中一个原因是受到我的影响。另外,我收到一些网友的邮件说,他们是看了我的文章之后,才下定决心生二胎的。这样说来,我也是一些网友“违法”生二胎的“教唆犯”。因此,我认为我有义务声援那些“违法生育”的人,也有义务尽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促使“违法生育”这个词早日退出历史舞台。我有一个梦想:有朝一日,这个国家不再把生孩子(无论是多少胎)看作是“违法”行为,这个国家所有公民都享有自主生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