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高盛集团诉上法庭,指控该集团及其一位副总裁在美国房地产市场开始陷入衰退时欺诈投资者,在一项与次贷有关的金融产品的重要事实问题上向投资者提供虚假陈述或加以隐瞒,美国证交会指控称,高盛设计并销售了一种基于住宅次贷证券表现的抵押债务债券(CDO),高盛没有向投资者透露该CDO的重要信息,特别是未向投资者披露美国大型对冲基金公司--保尔森对冲基金公司对该产品做空的"关键性信息"。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可能超过10亿美元。
无独有偶。近日,康奈尔大学、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美国经济评论》编委黄明发表题为“高盛亚洲所为远超本土”的评论,剑指高盛!认为高盛衍生品事件涉诉不令人意外,国际投行在美国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上的所作所为,与其在亚洲市场上的某些行为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黄明教授明确指出,“高盛在与中航油(新加坡)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要远比在本土的问题严重得多。”与此同时,高盛还绕过我国金融证券监管部门,通过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并进一步通过关联交易,变相设立了我国政策所不允许的独资证券公司,获得了“超国民待遇”,染指多家国字号的大型上市公司,通过反向操作等手段,套取高额回报。其中包括有有中国矿业明珠和资源之王之称的“西部矿业”、双汇发展和雨润食品,并在与深南电的利益纷争中获得超额回报。
如果说,高盛在美国通过制造金融衍生品并以虚假信息蒙蔽投资者,从而制造了次贷危机并在其中渔利,是一种道德的诚信问题范畴的话,那么,它在中国的牟利,则带有赤裸裸的“掠夺”成分了。如果用两个字来加以区别的话,则高盛在美国是“骗”,在中国则是“偷”。骗是通过蒙蔽真相来生利,因为在规则透明公开的环境里,只有蒙蔽真相才能造成信息不对称,从而获利。这么说,骗还是要一点智慧的,但是偷则不然。偷一则是看到你根本没设防,可以轻松地进去,拿了就走,至多只要费一点体力。二则是因为你家里有人当内奸,知道哪里是你的薄弱环节,从哪个地方入手比较容易得手。特别是,当强盗看到你手无付鸡之力的时候,偷就会变成“抢”了。
而综合高盛在中国20年之所以屡屡得手,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就是国门打开以后,我们不熟悉国际金融运行规则,或者难以根据国际金融资本不断翻新的运作花样制定规则,不仅让他们屡屡钻了中国政策的空子,甚至把他们奉若神明,结果,给他们创造了为所欲为的空间,国际资本在国内运作成了不受制约的运作。资本“赤裸裸”、“血淋淋”的逐利嘴脸和本性暴露无遗。再一个就是,国家的经济安全究竟如何落实的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从高盛控制国内两个最大的食品加工企业双汇和雨润,进一步“独霸”中国肉类加工业,以及深南电、中航油等,只要高盛手指所向,那么不是设计从中获得垄断超额利润,就是设计通过金融衍生品对暗算对象进行掠夺性“剥夺”,造成我方企业伤痕累累。因为国资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国资的倒掉难道还能说国家经济安全吗?!那么该拿什么来屏障国资的安全呢?
美国证券监管部门起诉高盛能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对于这样一个钻政策空子、违规交易、侵蚀国资,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无德公司,我们难道还再奉若神明,让它继续感觉良好生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