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公务员考核细则远不够
刘纯银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如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京城公务员哪些作为将被评定为“不称职”?面临降职、辞退危险?对此,今年,北京将制订出台“不称职”考核细则。(5月2日《新京报》)
据了解,我国自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进口”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且基本上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但对公务员“出口”却重视不够。这不,尽管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其中开除是最严厉的处分。但2007年10月7日《人民网》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6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机关共对8496名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政纪处分,其中950人受到开除处分。如果单纯地从2006年受到开除处分的950个人数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但要相对于26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机关公务员总数来说,是非常少的,淘汰率可能不到万分之一。难怪社会上流传“考上了公务员等于捧上了金饭碗”。
如果说“进口”不严容易影响公务员整体素质的话,那么“出口”不畅则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有少数公务员明明已经不具备当公务员的资格了,但是由于“出口”不通畅导致他们却长期占着位子,或者庸庸碌碌不干事,或者利用职权干坏事。按照公务员标准,这类人本应该予以清理的。但现实却存在这类人只要不到作奸犯科触犯刑律,或者失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是不会被处理的。难怪有人说:现在公务员掉“饭碗”只有两个,一是触犯刑律,二是严重失职。显然,公务员这种“出口”制度是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也不利于调动公务员工作热情,更谈不上有什么危机感。
虽然呼吁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已多年,但直到今天这一机制还是没有建立起来。让人高兴地看到,今年北京将出台公务员“不称职”考核细则,今后如果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年“不称职”,将面临降职;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这对疏通公务员“出口”,建立健全吐故纳新、纯洁公务员队伍机制固然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笔者认为,仅有辞退公务员细则这个“紧箍咒”还不够,但如果没有相应的“如来佛”来念咒,依然不能达到应有目的。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因此,要彻底克服行政不作为现象,仅靠出台这个公务员“不称职”考核细则“紧箍咒”还不够,还需要做很多工作,需要各单位每年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考核,尤其在关键时候单位领导或公务员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念一念这个“咒”,要让“紧箍咒”发挥应有作用,要视违纪情节轻重而让违纪者不同程度地感受到“头痛”。特别是对那些徒有虚名的或违法乱纪的公务员,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及时清理,决不能对其听之任之或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