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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马乃东
父母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但都曾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子女因意外身亡所获取的补偿,离婚后未抚养的一方父母仍有权参与继承及分割。5月4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财产分割纠纷案,一审判决限被告谢家海于判决生效后即向原告赖德连支付人民币123800元。
原、被告于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系谢声华的母亲,并对谢声华尽了抚养义务,在谢声华因意外身亡后,对谢声华的赔偿款有权继承及分割。谢声华跟随被告生活,被告对谢声华的成长付出了更多的心力,故对谢声华的赔偿款,被告应适当多分。因而对该赔偿款在扣除被告已支付的丧葬费后,对余款309500元由原告享有40%,被告享有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