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还我做农民的权利》一文有感
今天网上看到龚弟弟(龚永芳律师)写的《还我做农民的权利》一文,觉得挺特别有意思,故撰此小文以唱和。
我虽然比龚律师痴长几岁,但也绝对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出身,二十岁那年离开农村去城里读书,毕业后分配在县衙门工作,虽然把户口落在城里,但还是在乡下工作。刚刚参加工作的头几年,每到农忙季节还得回家当农民,帮着父母收拾十三亩农田的活,好不辛苦。所以,乡下的农活,除了赶老牛耕田不会,其它的似乎就没有没干过的。
正因为饱尝世代农民之苦,才有跳出农门之雄心。但经历十年寒窗之苦,熬成正果进城后,尤其是进入衙门工作后,不仅有跳龙门的得意,似乎还有上天入云的感觉,自己将以亲身的经历印证“读书做官论”的伟大了。但好境不长,没过多久就知道了,进入一个小小的县衙,不过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天外有天,在此天之上还有十八层天,像我们这样贫寒子弟,要冲破一层天都难上加难,要冲过这十八层天几乎上没有一丁点可能。如此,读书做官的梦就此彻底破灭,转而寻求新的道路和梦想。于是,就又从小城市到大城市,从最老城市到最新的城市,最终来到了深圳,进入一个现代化都市的混凝土森林。至此,才发现自己完全走进了一个陌生甚至有些荒唐的世界,折腾了几年总感觉是来沙漠中找水喝,注定生命在流浪中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没有了青山绿水陪伴,没有了麦浪稻海的翻滚,没有了蛙声蝉鸣的悠扬,生我养我的故乡在记忆中越来遥远。一次次地回到故乡,但也再也找不到记忆中的山、记忆中的水、记忆中的草、记忆中的木。不是物是人非,就是物非人是,故乡在记忆中已经成为了断层,于是总是要鼓起勇气才敢去面对一次。
游子的思乡最切,游子的乡愁最浓,但游子也总被乡惧折磨着。在此想起余秋雨《乡关何处》一文中的话:“置身异乡的体验非常独特。乍一看,置身异乡所接触的全是陌生的东西,原先的自我一定会越来越脆弱,甚至会被异乡同化掉,其实事情远非如此简单。异己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想,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结果,一生都避着故乡旅行,避一路,想一路”。
人到中年后,身体自然就会不断发出这样的信号:人只有回到生你养你的那块土地上,生命的负荷才是最轻的。但这来自生物学和心理学的呼喊,也许意味着更深层次心灵的痛苦和折磨,无论是归还是不归。这几年,也曾想回去过,但一次次都放弃了;转而为了给自己找一个最后的栖息地,甚至把眼光放到了江苏、上海、浙江的交汇处,希望在那儿能找到人生最后的归宿地,甚至把范围扩大到了更远的地方,只要有水就行。但是,还是根本无法有最后的决定,一切只能随缘了。“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于是又想起了来自佛教的两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和“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放下屠刀的前提是手上要有屠刀,回头是岸前提是要有头可回,于是无所作为的人无所谓放不放下屠刀,没有在苦海中远行的人也谈不上回不回头。另一层意思就是,不管你做过什么,走了多远,只要放下和回头就是新生,所谓生命的极乐就是从放下和回头的那一刻开始。
联想起龚弟弟《还我做农民的权利》一文,其实大可不必,回头仅仅是回头而已,而非一定要执着于回到起点,一定要再回去当农民。人生只要立地放下、立地回头,就能立地成佛、立地是岸了。
天上的虫子
2010年5月8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