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道五十七


 

道德经第五十七章原文如下: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读过多遍以后,渐渐地对这一段话的含义初步有了一点了解:

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严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不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我怎么知道其中之奥妙?根据在此:天下的禁忌越多并趋于荒唐时,老百姓就会陷于无底的贫穷中;民间拥有锐利的武器越多,国家和社稷就必然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权术诡诈越多,歪风邪气怪事劣迹就会越闹越厉害;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有道的圣人就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道之无为,实则是一种恬然的有为。为与无为是相对的,如果为权术,不若无为;为诡术,莫若无为;为严办,莫如无为。不为权术,自然正道兴旺;不为诡术,自然诚信畅尚;不为严办,自然善引常疏。从此可以清楚地看出,以右无为,必有左有为;以左无为,当必右有为。绝对的无为和绝对的有为是不存在的,人的实践不左必右,不右必左,从无绝对的不偏不倚,总有权重;人的行事,非善常恶,非恶常善,难有既不善又不恶之行事。

当我们在提倡某一种无为时,必定就在提倡与这种无为相对的某一种有为;当我们在推行某一种有为时,也肯定在推行某一种无为。我们对老子的无为说要有辩证的认识,唯有辩证地认识老子的无为说,方才能够正确地贯彻老子的无为说。

效果是判断某一种无为或与其相对的某一种有为的绝对证物,能够让社会让国家让民族让人类正常有序地从善地持续地生活的举措都是绝佳的有为,这种有为必有若干与其相对的无为,也就是当某一绝佳的有为在推行时,肯定有若干与这一绝佳的有为相对应的无为也在推行。能够让社会让国家让民族让人类正常有序地从善地持续地生活的无所为都是绝佳的无为,这种无为必有若干与其相对的有为,也就是当某一绝佳的无为在推行时,肯定有若干与这一绝佳的无为相对应的有为也在推行。

所以我认为,不是所有的无为都很好,不是所有的有为都不好;同样也不是所有的有为都很好,所有的无为都不好。要看为的效果,为的效果能够最有权威地判断孰好孰不好。

让社会运转充满着高道德层次和良佳社会适应的无为肯定是好的无为,与这种无为相对应的若干有为肯定也是好的有为;让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无为绝对是绝佳的无为,与这种无为相对应的若干有为肯定也是绝佳的有为;让民族繁衍民族华彩的无为肯定是当颂的无为,与这种无为相对应的若干有为肯定也是当颂的有为;让人类持续安全幸福地生存的所有无为必定是绝妙的无为,与这种无为相对应的若干有为肯定也是绝妙的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