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2010年4月1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原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在案卷中律师发现,郝鹏俊案中的单位诉讼代表是一个叫做乔全奎的人,该人在成南岭煤矿中并非重要角色,而是只是该矿的一名机电矿长。
【新闻点评】法律是是匡扶正义的圣典,是震慑邪恶的尚方宝剑。如果法律被权力所左右,就会失去人们的信任。某些人利用权力之手,玩弄手段,最终会使得法律的尊严受到挑战
“在郝鹏俊案中,检察机关起诉郝鹏俊的罪名涉及到逃税罪、非法采矿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等多达7项罪名,且郝鹏俊身份特殊,涉及逃税数额巨大,涉案时间跨度较长,案情复杂,如果指控罪名成立的话,数罪并罚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该案中执法部门给的刑期是“20年”,这说明一些当权者在左右案件。再者来说,一个小小的局长能无法无天几十年?当地的领导干什么去了?
在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很不幸地看到一幕幕以法律的名义来玩弄法律的事件在频繁发生,这是在向神圣的法律尊严挑战,是在向社会正义挑衅。
是谁在借法治名义玩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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