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烛谈艺录:我的诗经[续16]■ 洪烛
只有屈原才是真正的老诗人。跟他相比,李白与杜甫,都算是年轻的。
屈原在官场失意之后如果不死,就有可能变成李白,或李白的先驱。但他还是扛不住,选择了自沉。李白也是跳水溺死的,但他是喝醉了,为了捞月亮。他其实不想死,他更热爱生。如果不是因为意外事故,他恐怕还准备无限期地活下去——就像理想中的神仙一样。
不管是否可能,他说死后想安葬在月亮上;除止之外,再也没有让他满意的墓地。他写下了一份不可能实现的遗嘱。然而他至今仍健康地活着,似乎并不急于料理自己的后事。月亮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增加了的一座别墅。“这就是诗人!”你只能如此解释。
看见月亮我就想起李白。月亮是李白的遗孀。
想像不出李白怎样谈恋爱。因为李白很少写爱情诗。他只写过屈指可数的几首,也是献给杨贵妃的。那顶多算一场精神恋爱,连手都不敢拉一下。
我不想做李白,不想做莎士比亚,也不想做歌德或普希金,只想做一个小语种的诗人,在小范围内得到推崇。大世界与我有什么关系?我的诗歌随时准备伴随自己的母语失传,成为一件微不足道的殉葬品。所以,它一诞生就充满了宿命般的悲壮。作为小地方的诗人,自给自足,我的朴素对于你们反而构成最大的神秘。
诗人的写作,都是为了寻找自身那看不见的胎记。也许并不是胎记,而是这种对虚无的寻找,使他们与平庸的人群区别开来。诗人的神秘感最终迷惑的只是自己。如果你不曾迷失,你就没啥可写的。诗人一生中所有的路标,都是为了帮助他更快、更彻底地迷路。
诗不会教我怎样生活(不会教我怎样生活得更好,却有可能教我怎样生活得更糟),而生活却可以教我怎样写诗。我写诗,不是为了生活(其实它已构成我的另一种生活,精神生活)。我生活,却是为了写诗:酝酿出诗之后,我所有的生活都已成了酒糟,散发出谷物发酵的气息。形而下是为形而上服务的。而不是相反。
诗是一种瘾:中毒者呼唤着的其实不是解药,而是更大剂量的毒品。你在其中越陷越深。每一首诗带来的陶醉都增强了你的依赖感。你仿佛永远在为下一首而活着。
我今年38岁。正是普希金死去的那个年龄。我意识到自己身上的双重使命:不仅为自己,还要接替另一个人活下去。我要把普希金没来得及写的诗全部写出来。包括他那些还没来得及开始或完成的爱。我正在把虚拟中的普希金的下半辈子变成现实。这也是我的下半辈子:与另一个活着的死者同在。
和伊沙等早年的诗友重逢在一次朗诵会上。我说了一段话:这么多年过去,我的诗既不是“知识分子”的,又不是“民间”的,更不是“第三条道路”的,它还是我自己的。为之感到骄傲还是遗憾?相对于流派林立,争论激烈的诗坛,我更乐意保持一种“票友心态”。因为诗不属于热闹,而属于宁静。诗的意义,不在于共性,而在于个性。艺术可以划分群落或派别,而诗比艺术更为高明之处,正在于:每个诗人都应该自成一派,有独立的审美体系。人数越多的诗歌流派,越令我怀疑:其诗风要么是太容易模仿了,要么是太容易被模仿了,缺乏必要的难度。一个诗人,做到拒绝仿效别人,是容易的;做到令别人无法仿效,则太难了。
相比而言,我更关注诗坛上“孤独的人”或“多余的人”。
口语的倾向和书面语的倾向,分别证明了文学的两种野心:前者是为当代的读者而写作的,后者则把读者的范围延伸向未来,或者说,它力图为永恒的读者而写作。一位作家的语言风格,潜在地受到他臆想中的阅读对象的影响。同时体现出他视野的远和近:是热衷于对空间的感召力,还是热衷于对时间的穿透力?是追求生前的伟大,还是追求死后的光荣?是说给已存在的耳朵听的,还是写在纸上,留待尚未出现的眼睛读的?是比音量,还是比耐心?
我们那个年代的许多人,都是在并未真正懂得诗是什么的情况下,开始写诗的。所以注定将走很长的弯路,才寻找到真正的起点,体会一番重新出发的感觉。这已算是幸运的了。有些自以为是的诗人,至今尚未懂得什么是诗,纯属按照个人对诗的错误理解写着“非诗”。我可以宽容地认同他们为诗人,却拒绝承认他们写的是诗——至少,我在阅读时无法说服自己。
我不是神的儿子,我是诸神里的最后一个。是最新诞生的,也是最先衰老的。仅比他们多一副肉体而已,灵魂却是相同的。
王子是未来的王。王子是成为王之前的王。除了第一代王,所有的王都是从王子开始的。并不是每个王子都有弑父的勇气,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需要学会的是等待。他们在为父王送葬之前,首先葬送了自己漫长的青年时代——这是一种重复了两次的悲哀。王子身上有成为王的最大可能性,但他必须是孤独的。我这个诗歌的王子哟,在孤独中等待,在等待中又体会到加倍的孤独……
他说他在写一部禁书。一部还未写出就提前被禁的书。一部比作者本人还要不幸的书。明知道不可能有读者,但他还是要写,否则这部书将更为不幸。上帝啊,你可以禁止读,却无法禁止写——一个不听话的臣民,雪夜闭门,写着一部诚实之书。写着写着,他觉得自己,逐渐成为新的上帝——因为书里面有他独自创造的世界。在限制中他找到了自由。
在风起云涌的时代里,他是一个被遗忘的英雄。因为他只出现在战场上,却拒绝参加任何庆功的盛宴。他独来独往,那些死去的敌人才见过他的身影。作为一个超级英雄,他觉得留下块墓碑都是多余的。
你写诗等于是纸包火。纸包子,以火为馅。我每读一首,都要下意识地吹吹气,生怕烫着。轻轻咬一小道缺口,顿时有火苗冒出来了。
应该询问舞台下面的莎士比亚,作为一个普通观众的心理感受。当他走进剧场,面对第一千零一个哈姆雷姆(假如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推论成立的话),是否为自己预备好了手绢?今天,悲剧王子就要死给他看!为了赚取几滴额外的眼泪。
因为相信缪斯的存在,我算不上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诗歌与宗教的区别,仅仅在于它更虔诚、更狂热,更富有牺牲的精神。作为诗人,我心目中的上帝是个女的。她的乐器(譬如竖琴)是我的武器。
卡夫卡修筑了文字的城堡,为了在那里隐居。正如他所希望的:城堡里熙熙攘攘的居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无名的作家,并且拒绝承认自己的生活,与所谓的“造物主”有任何关系。
可见艺术家的理想,即使真的实现,也必将世俗化了。
阅读史书,我总是充满了参予意识。就像舞台下的观众,面对伟大的戏剧,不得不克制住自己涨潮般的表演欲。一次次地感叹:可惜,我没有生在那个时代!是在为自己遗憾呢,还是为那个时代遗憾?仿佛我的缺席,导致了历史的改写……
在务实的社会,虚构不再是超常的能力,反而成了一种缺点。小说家比诗人还要孤独:即使你有讲故事的勇气,别人却没有听故事的耐心。正如生活在一大群无神论者中间,想制造新的神话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你必须时刻牢记:自己也是一个人。应该和面对的对象保持一致。
有一个学理工科的大学生问我诗是什么。我回答:诗就是用你所学的知识无法理解的一些东西。诗不是常识,也不是知识,却是更为朴素的真理——与心灵有关。即使在它反常识、反知识的时候,也能让人信服。
“凯撒的归凯撒,耶稣的归耶稣。”可我两样都想要。只好让两只手各司其职:左手捧着圣经,右手挥动刀剑。既追求天堂的荣耀,又不忍舍弃世俗的功名。集殉道者与征服者于一身。
我的墨水瓶是一座不冻港。我的蘸水钢笔,一会儿停泊,一会儿远航。把蓝色的海水,写在纸上。“诗人的头脑怎么可能结冰呢?即使结冰了,也会及时地驶来一艘破冰船。”瞧,蓝墨水又要涨潮了。
四十岁了,写的诗还跟二十岁时一样,多么可悲?那不等于在写同一首诗,不断地复制自己?即使写得再好,又有什么意思?为什么不变换一种写法?哪怕需要先变换一种活法,也值得。当一位诗人的写作陷入模式化,就应该死一次,然后再获得新生。这样或许可能写出仿佛是另一个人的诗。一生,要不断地摆脱自我,去做全新的另一个人。要像蚕一样,努力咬破亲手织就的茧壳,哪怕变成一只身份模糊的蛾子。千万不要把这层薄茧当作带来安全感的蚊帐,在其中高枕无忧。现在,你需要的不是安全感,而是破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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