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一刀切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发达省市,此起征点明显太低。广东省经济地位在全国排名第一,经济总量大而人均收入不均衡,有必要先行制定自己的个税起征点。”黄西勤建议说,比如深圳可以将市民纳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或者更高;广州可以将市民纳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或者更高。与此同时,从第5级(全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0—40000的部分)开始,在现有税率的基础上增加10%,以此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纳税额。
广东省一直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头,对于社会改革起到一个领头羊的作用,但如今的用工环境成本上涨,消费水平上涨,工人劳动争议纠纷不断攀升。申请个税浮动制,提高起征税点是无可厚非的。这也对广东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上提高福利起到关键的作用。希望如此好事快快落实。人民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