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赵作海更冤的王子发
“真凶”现身还要坐牢是在践踏法律
王军荣 (教师)
9年前,广西一青年农民王子发身陷命案,尽管他坚称没有抢劫杀人,且同为受害者,但几年后仍被两级法院判处死刑和死缓。就在他心灰意冷,失去人身自由4年后,“真凶”覃汉宝现身。尽管在“真凶”一案庭审过程中,法院认定他犯罪的关键证据被推翻,但他至今仍在蹲大牢。(6月3日 《中国青年报》)
自己没杀人却被当作凶手坐了牢,现在“真凶”现身,仍然还要蹲大牢。这是什么世道?赵作海很冤,在刑讯逼供下,赵作海在公安机关做了9次有罪供述,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4月30日,失踪多年的赵振裳回到柘城县家中。5月9日,赵作海被宣布无罪释放。赵作海是不幸中的大幸,很快就给放了;王子发却是不幸中的不幸,“真凶”出现了,还要在监狱中疼痛地等待。
“真凶”出现了,王子发为何放不了?据说是“考虑到案件牵扯两条人命,我们很慎重。”慎重无疑是必须的,但什么样的慎重需要让一个“被冤”的人在“真相”大白之后还要再坐牢三年,而且还不知道要坐多久?在我看来,还是王子发的家人一语道破天机——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法官仍身居高位,覃汉宝被定罪意味着王子发案是错案,就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因为身居高位,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阻止错案平反;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让王子发继续坐牢,并且还可以冠上一个好听的理由。
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经过30天的缜密侦查,当年导致赵作海被判刑的商丘柘城“1999.5.8”杀人碎尸案成功告破,该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及涉嫌包庇人员全部到案。破案原来不难,但为何就这么冤枉人呢?如果说案破不了,找个人抵罪,是在扭曲法律,而“真凶”现身,却还要让受冤人继续坐牢,则是对法律明目张胆地践踏。
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今年赵作海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这个省的各级法院都要组织广大干警围绕这起案件深刻反思,结合各自实际查找漏洞,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不出现差错。设立“错案警示日”很容易,但要想不再出现错案却是很难的。无论是赵作海的案件,还是王子发的案件,均出现不少的疑点,然而,执法人员却是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如果执法人员没有敬畏法律之心,如果还是存在以领导的批示为上,错案就难免会再次发生,说不定会大规模地出现。
赵作海冤了,出来一个更冤的王子发,还有比王子发更冤的吗?被冤的王子发还要在牢里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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