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闲思(张悟本等四则)


第一则:张悟本与百足虫

民间有些地方管蜈蚣叫做百足,其实蜈蚣哪有那么多条腿,不过是猛地一看腿挺多、一时没数过来罢了。张悟本其实和百足虫非常像。你说这个人一点儿道业没有、随口瞎掰吧,那绝对不公平;你说这个人水平很高吧,也是没道理,否则他也不会愚蠢到诱导大家去生吞活泥鳅的地步。

张悟本神话的形成与覆灭,无非是张本人与某媒体的一次各取所需的合谋而已。媒体要收视率,张悟本要成名,但无论是收视率、还是成名,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钱。中国社会素来喜欢“造神”,只可惜成仙越快、“下凡”越快。

我觉得张悟本个人是否倒霉并不重要,关键是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又一次骤然沦丧令人无奈。

 

第二则:黑社会与潜规则

光照不到的地方一定是黑的。国家法制、国家机器管不过来的地方,一定会产生另外一套“管理机制”,这就是所谓的“黑社会”,类似建筑工程中的挖土方、供地材之类的活儿,是谁在掌控这个市场其实大家都心照不宣罢了;行业规则说不清或没法说的东西,一定会产生一种纸上没写、但各人心知肚明的规矩,这种拿不上台面的规则就是潜规则。

政府的管控力度再大,黑社会和潜规则也是消除不尽的,因为在市场规则面前,在中国的这种人情社会中,政府打黑扫潜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甚至会高过黑社会与潜规则存在的成本

若要消除黑暗,就要让光时刻照亮每一个角落。而且这种光亮决不能是那种探照灯类型的——每时每刻都在努力照明,但更多的地方、更多的时刻依然黑暗。

 

第三则:酒驾——无须严查,只需严惩

酒驾无疑是错误的,但当前的这种纠错方式是有问题的。海量的警力上街严查,这是动用了怎样的国家成本?但查办的力度却是隔靴搔痒,罚款也好、扣分也好、拘留也罢,就凭这样的力度怎能令酒驾者们胆寒呢?!

我感觉严查酒驾是应该的,但更应该严惩,应该抓紧制定出更严厉的处罚条例,例如发现酒驾劳改半年,尤其是出了事故的更要严惩不殆。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击酒驾,否则,一旦严查酒驾的这阵风过去了,酒驾者依将如过江之鲫。

虽然《资治通鉴》上说:“刑罚之要,在于明当,不在于重。苟不失有罪,虽捶挞之薄,人莫敢犯;若容可侥幸,虽参夷之严,不足惩禁。”但我认为,当一种个人的坏习惯成为社会的风气时,能“明当”最好,但若根本无法“明当”,那就加大惩罚的力度吧!假如按照当前这种查酒驾法查下去,成效未可知,成本实在太巨大了。

 

第四则:哪里没有“天上人间”?

在中国知名度和美誉度都排第一的夜总会——天上人间最近被查了,人们的心态其实是很复杂的,尤其对那些正在努力赚钱想去天上人间潇洒一把、开开眼界的人来说,他们的奋斗目标没了。

北京的天上人间关了,但哪个城市没有“天上人间”呢?!档次放在一旁,仅就性质而言,像济南这样的城市,起码也得有大大小小100多家“天上人间”吧?!有几个做生意的人没去过类似的场合呢?有多少感情是在这里拉近的呢?

从最初洗头房遮遮掩掩的粗陋(洗头为辅、□□为主)到后来洗浴中心明目张胆的粗放(洗澡为辅、□□为主),再到现在像天上人间这样以有偿陪唱为主营业务的KTV,细细想来,这其实也算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吧。

北京的天上人间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开张,但若综合衡量查办的成本和市场的庞大需求,想把所有的“天上人间”都关了,那估计真的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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