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些时候,建设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我们看到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由此而引起的激烈争论终于可以告一段落,正如之前大家的预期,二套房的认定主要以家庭作为单元,包括配偶和子女,特别是子女,而在当下,往往子女和父母是分住的,这无疑说明此次标准的认定比较严厉,另外我们看到通知也针对非本地居民购房贷款的事项,并提出了初步意见,就是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以说这个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但是明显由于实行差别化的利率,购房负担明显加大,整体来看认定非常严厉,这表示上层对房价非常关切,并且意识到高房价的极端危害性,但另外一方面单就政策本身来说,我原来就说过考虑到政策的折扣效应,在制定政策时要比实际要严厉些,因为即使制定比较严厉,但由于执行力存在极大的折扣,所以最终会不会造成错杀的现象也是我们后续需要关注和矫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