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高考作文阅卷资格应该是文化


     每年这个时节,似乎都没有哪种文化事件比关注高考作文更牵动人心。今年有关高作文的激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不论是极其严苛的批评,还是赋有热情的赞誉,都始终挡不住一个事实,那就是最终赐予考生作文分数的,不是评论者,而是阅卷者。

  文化界定能不能最大程度符合相应的文化品质,这很重要。为此,我觉得,在高考作文题目面世之后,最大程度地诉求于提升高考作文的阅卷质量,更应该是一种理性的文化选择。事实上,每一年关于高考作文阅卷老师的资格认证,也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在我看来,真正决定高考作文阅卷资格的,应该是文化,而不是学历、职称、关系等非文化因素。

  昨天有消息说,今年北京考试院对高考阅卷老师的资格提出更为严格要求,强调高校的阅卷老师必须是博士学历,这意味着在读的研究生不能参与阅卷评卷。这种提高阅卷老师学历的做法,意在增加评卷的公信力。我不否认,像博士这样高学历群体,在知识的工具化、技术化方面的确有着不俗的成绩,但在思想方面却未必符合现代社会对文化多元价值的诉求。让他们参与高考阅卷,对强调知识与技术的学科来说,可能有利于提升阅卷质量。把这个标准拿到高考作文阅卷上,却很容易陷于偏知识轻文化的误区。

  也许有人会说,那些文学或社科类的高学历群体可以摆脱这种工具化的弊端。其实,在今天的高等教育模式下,他们仍然还是应试教育的宠儿,沿袭的也多是传统固化的思想体系,离真正贴进社会民生、体察民意的文化诉求,还仍有很大距离。事实上,也有很多沉浸于艰涩枯燥理念的高学历人群,也只是偏安于高校一隅,他们也未必就都能从高考作文中找出那些公众诉求的承载公民精神与社会责任的文化元素。

  高考作文从本质上讲,就是对考生文化素质与思想境界的综合测评。文化的东西,最终还是得交给文化来解决。在高考作文阅卷上,民意之所以常有不满,归根结底,就是决定高考作文阅卷资格的,根本不是文化。我以前是一名国家级重点高中的语文教师,深知很多地方中学选派的高考作文阅卷教师,要么把应试教育玩到了炉火纯青的人,要么在借参加高考阅卷来享受学校的这项“荣誉”或“福利”的人,其中有很多老师甚至连一篇像样的文章也写不出。而那些来自高校的高学历阅卷人员,很多人甚至是把这样的阅卷当作一次挣钱的机会罢了。

  今年媒体关于高考作文的评论,一方面有人在谴责高考作文仍然还是停留在过去的“诗意盎然”,另一方面有人又恨不得把高考作文全部变成“时事评论”。从高中语文教师到时事评论员,我也不喜欢那种太过无聊的诗意作文,但又觉得对深受应试教育影响的年轻人来说,太过宏大深刻,往往也是他们无法承载的思想之重。我觉得,那些依据常识思考的高考作文才最有现实价值。这实际上就要求那些高考作文阅卷老师,既不能沉迷于应试教育固化的审美模式,也不能一下子跳得太远,拿过多社会学的理念来对考生进行测量,而应该真正懂得尊重常识,从现实生活中发现价值判断的力量。

  也就是说,今天的高考作文只是开始延展出一条通向公民社会的文化路径。而那些阅卷老师最需要做的,其实就是进行有益的衔接与铺垫。他们应该的文化精神,就是既不虚无空洞,又有公民精神,更有人文情怀,具有发现考生基于常识进行价值判断的能力。在这个常识稀缺的年代,如果能以这样的文化标准来选拔高考阅卷老师将是一种理性的文化选择。当阅卷老师真正尊重常识,就不会被一些理论与权力的“权威因素”蒙蔽,从而发挥好高考作文应有的文化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