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地人俗称“大水缸”的河南省平顶山市白龟山水库里,围网养殖面积大的有近千亩,小的也有百余亩,放养了花鲢、白鲢。然而,为保护好这个供全市100万人饮水的水源地,一年来市政府两度制定“铁腕”政策,提出“取缔网箱(围网)养殖”,打响了白龟山水库“整治”大战。(据2010年7月10日《中国青年报》)
然而,平顶山市此次水库“整治”大战却陷入了难堪的尴尬境地:一边是政府出台的“铁腕”政策,一边是围网养殖户迟迟不肯自拆;一边是政府为保饮用水安全强制执法,一边是围网养殖户为索赔四处反映问题;一边是政府整治水源地取得重大突破,一边是养殖户围网被割,血本无归,哭诉无门。今年3月31日,新华区农林水利局等多部门联合进行了一周多的强制割网。有5 处规模较大的围网被基本拆干净了,还有一些围网被割破一部分,鱼被放跑了。养殖户侯江家连网带竿,被弄得一干二净,十几万斤鱼都跑光了。割网给养殖户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近千口人的生活都成问题了”。这种不顾养殖户切身利益的行为,是够野蛮的了。
就此,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守恒认为,“即便是政府出过方案、下过通知了,割网这种给养殖户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强制措施,也必须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并由法院执行,否则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政府机关本身没有强制割网的权力,权力运行越位了。
追根溯源,问题出在政策偏差上。为了“整治”水库,平顶山市出台了“铁腕”政策:2009年3月12日,市政府印发《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取缔库区内网箱养鱼、抬网及禽畜养殖,养殖设施全部拆除并撤离库区”。今年4月1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更明确地要求:“对在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采沙、选矿、机动船捕鱼、游船、网箱(围网)养鱼……等一切污染水体的违法行为,各有关县(区)要自2010年3月26日起,10日内取缔完毕。”仅从文字上看,政府的“整治”力度确实不小。为了保护水源地的水质,本身也无可非议。
按理说,政策作为国家权力运行的具体体现和政府实施管理的重要途经,其本质应该是政府维护公众利益的主要手段,而在平顶山市政府那里却变了味。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公权力竟然可以肆意践踏一小部分人的利益,拿少数人的权利当儿戏。尽管是这样,养殖户对政府的“整治”行动仍然表示理解:“政府既然不让搞了,我们不搞就是了,但总要给我们充分的时间,鱼长成都得两三年,总不能让我们就这样血本无归。”不知那些动刀耀武扬威般地割破围网的官员们,听了这话该有何感想,会不会产生良心自责?
事实上,白龟山水库目前的养殖方式对水质的影响比较小,不会造成什么污染。养殖户认为,“这些鱼专吃水草,能把水弄得可干净了”。对比围网内和围网外的水质,更是一目了然:“围网内因为长期养着鲢鱼,能吃水草,水质较为清澈;而围网外因为没有鲢鱼,水草丛生,水略呈黑色,稍有异味。”对于这一点,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冯建新也给予了证实。他说,合理的围网养殖本身并不会对水源产生污染,反而会净化水质。
而平顶山市环保局白龟山水库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袁平却抱有担心:“主要问题是无法监管。”他认为,虽然鲢鱼是以水草为食的,但养殖户把网一围,谁也不知道里面究竟养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投放饲料。从袁主任的忧虑中,我们也似乎看到了问题有玄机:恐怕正是出于养殖规模和品种不太好控制的原因,政府才“不想惹这个麻烦”,干脆来了“一刀切”。对此,冯建新研究员也予以确认。
是的,把围网拆除了,把养殖户赶走了,水面没了负载物,监管工作也就轻松自如了。相关人员坐在办公室喝水抽烟、上网聊天的时间自然充裕了,干“私活”也有了闲暇时间。但是,这种懒政思维和不负责的做法,却把养殖户害惨了,不仅累积几年投入的所有身家打了水漂,而且维权诉求无门。所以说,平顶山市这一让养殖户血本无归的“铁腕”政策,绝对称得上是政府部门懒政的经典标本,应该把它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昭示今人,警示后者。
民众利益无小事。保护群众饮水安全是必须的,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保护养殖户的实际利益也是必然的,不应漠然无视。尽管在二者的平衡中,政府机关要付出几番周折和许多辛苦努力,但它能够使各种人群的利益都得到最大化的满足,还能有啥比这更加现实更有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