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不喜欢跟上海人做朋友?


洪烛 北京人和上海人的是是非非,京派与海派之争,久矣。在鲁迅的时代就沸沸扬扬地闹过。北京人与上海人,堪称北人与南人的典型,也是其成功者,但一直似乎都有点互相看不顺眼的意思。北京人和上海人,都是天之骄子,也各有千秋。上海人身上,也不无值得北京人学习的地方。商界的一位高手对我说,他喜欢跟上海人做生意,跟北京人做朋友。

张弛:说上海人只有商业头脑我不同意,我认为他们最懂得利用政策带来的好处,而且用得比较是地方。不理解这一点,就不懂得当年的鸳鸯蝴蝶派如何变成今天的身体写作的,因而也就不可能认识海派文化。说上海人精明,但上海人玩世不恭起来,北京人都逊色。上海文化人大多都自恋得不得了,我认为这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十里洋场的飘乎梦境。所以上海作家很少懂得幽默。

                      京派与海派■ 洪烛
   北京是一座男性化的古都,上海则是一座女性化的新城,正如男性越沧桑越有成熟的魅力,女性越青春越有骄傲的资本。北京与上海,都可以说是性别特征明显的城市,当然,这种特征更多地表现在精神上。北京人的政治情怀和上海人的生意头脑,都可以说是发挥到极致了。北京以政治为中心,上海则以经济为根本,自近代以来,北京的洪钟大吕,和上海的风花雪月,一直形成鲜明的对比。它们也就分别成为中国的北方文化与南方文化的最佳代表。

    在客观形态上,北京是精神的天堂,适合男人胸怀远志、建功立业;上海则是物质的乐园,适宜于女人消费、购物,玩味一番小布尔乔亚的情调,如果说北京的雕梁玉砌间洋溢着英雄主义的空气,令有志者俯仰之间欲闻鸡起舞、拔剑四顾,那么上海的灯红酒绿里则洒满浪漫主义的香水味,在霓虹灯下做个冷静的哨兵都很难的,会叫人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
   表现在文学上也是如此。二十世纪上半叶,北京出了个老舍,属于土生土长的京味作家;上海也不甘落后,推出了张爱玲,文字的肌理光滑圆润,而又柔若无骨。这是两座城市当时分别推出的文学偶像。男人爱看老舍,女人爱看张爱玲,老舍是粗砺的,符合北人的欣赏趣味,张爱玲则是细腻的,迎合了南方人的审美观点。至于当代,写上海写得最好的还是女作家(甚至给我这样的错觉;上海搞文学的大多是女人,至少在男女比例上是如此)。譬如王安忆,专门为上海的繁华梦写了一阕《长恨歌》,有贵妃伤逝之感。譬如颇与此地风水吻合的所谓“小女人散文”。又譬如以新人类自命的卫慧(代表作就叫《上海宝贝》),还有棉棉……

   在北京文学则一直是男人的霸业,继王蒙、刘心武之后,独领风骚的要算是王朔了,以北京痞子自称,作品也有地域特色,如《顽主》、《动物与凶猛》等。上海人的小说太像轻音乐,受鸳鸯蝴蝶派毒害太深,北京人的小说一向以口语化取胜,很容易改编成电视剧或话剧什么的。仔细比较还能发现:上海制造的小说大都笼罩着悲剧的氛围,北京生产的小说则涂抹喜剧的色彩,连苦难的岁月在记忆中都会变成阳光灿烂的日子。

   上海总是在怀旧,蹙眉捧心作怨妇状,顾影自怜。北京人最关注的则是现实(几朝的富贵对于他们都是不屑于继承的遗产),因为他们憧憬未来。这或许就是悲观主义者与乐观主义者的区别。在上海,只有一百年历史的名宅、教堂、老饭店,似乎都值得当地文人们去凭吊、徘徊、抚今思昔、涕泪交错。而北京有那么多货真价实的名胜古迹,主要是用来吸引外地游客的,本地人没事很少去闲逛或伤怀的。

   北京,连女人都有点大大咧咧的,落落大方,心直口快,一切全写在脸上,爽朗有余,含蓄不足,继承了太阳的性格。至于上海,则充满了月亮的特点,阴晴圆缺,云笼雾罩,连男人都难以避免这种影响,他们温和细致,礼貌文雅,习惯在咖啡厅角落绵绵私语,不太胜任在大庭广众之中慷慨陈词;当然,涉及到利益的问题他们又帐目清晰、纤毫不乱,绝对算称职的商人……
   北京人和上海人,都是天之骄子,也各有千秋。上海人身上,也不无值得北京人学习的地方。商界的一位高手对我说,他喜欢跟上海人做生意,跟北京人做朋友。跟上海人签合同特费劲,讨价还价至少要好几个回合,经常为小数点后面的数字争吵得面红耳赤,像家庭妇女买菜时所为,斤斤计较。但有个好处:一旦双方达成了协议,就不用担心了,一定会兑现。上海人轻易不承诺,而兑现承诺时的认真态度,不比讨价还价时逊色。他们真正继承了商人的传统:重信誉。

   北京人重的则是信义,因为他们讲的是江湖义气。他们意气用事时乐于助人,喜欢承诺,而不考虑兑现的难度。即使谈买卖,营造出的也是朋友的氛围,而不愿分清合作伙伴的关系。经常感情用事:“咱俩谁跟谁呀?”或“你还信不过我吗”。但冲动时说的大话,有些酒醒后就忘了,有些则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你可千万别当真呀。否则你会有某种受骗的感觉:这人怎么说话不算数呀,口口声声是朋友,这也太不够朋友了。其实他并不是存心骗你的。他就是这么个马马虎虎、咋咋呼呼的性格。

   跟北京人做朋友有乐趣,总能感到人间自有真情在,江湖大一统,像守着个火炉似的。跟上海人做生意则很清爽,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泾渭分明,不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上海人做生意,时刻遵守游戏规则。北京人的生意,则容易演变成无规则游戏。所以北京出热血的政治家,上海出冷静的生意人。

   城市对人的影响,有时是不可逆转或违抗的。但如果能把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则是更大的胜利。关于这一点,鲁迅早就说过:“北人的优点是厚重,南人的优点是机灵。但厚重之弊也是愚,机灵之弊也狡,所以某先生曾经指出缺点道:北方人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南方人是‘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就有闲阶级而言,我以为大体是的确的。缺点可以改正,优点可以相师。相书上有一条说。北人南相者,是厚重而又机灵,南人北人相者,不消说是机灵而又能厚重。北人之所谓‘贵’,不过是当时的成功,在现在,那就是做成有益的事业了。这是中国人一种小小的自新之路。”在美学上也是如此:阳刚之气与阴柔之美,相映成趣,相得益彰。
   京派与海派之争,久矣。在鲁迅的时代就沸沸扬扬地闹过。北京人与上海人,堪称北人与南人的典型,也是其成功者,但一直似乎都有点互相看不顺眼的意思。或许,双方都过于自尊了。在当代也是如此。这似乎就不太顺应潮流了。幸亏上海的王安忆评点得好,未带什么偏见:“上海和北京的区别首先在于小和大。北京的马路、楼房、天空和风沙,体积都是上海的数倍……即便是上海的寺庙也是人间烟火,而北京人的民宅俚巷都有着庄严肃穆之感……北京和上海相比更富于艺术感,后者则更具实用精神。”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让北京变成另一个上海,或让上海变成第二个北京,都会有遗憾。差别中才有美,才有价值。

 

解读海派文化:鸳鸯蝴蝶派如何变成身体写作?

张弛

张弛           来源:经济观察报

不管是京派文化还是海派文化,我都不太懂,更谈不上比较。所幸手头有些现成的资料,试着解构,看官自会得出究竟。引文来不及跟原作者打招呼,得罪了。

  
           【洪烛北京的梦影星尘】
 
    洪烛《北京的梦影星尘》这本书有个副标题,叫“三千年古都的精神地图”。封底的话同样大气,基本上能概括北京的风貌:
  

    北京,一座充满了帝王气象的悠悠古都。三千年的建城史,使北京成为一座皇气逼人的梦里城池,蒙蔽着厚重的岁月烟云与文化积淀。燕赵自古多悲歌慷慨之士,不仅映照过英雄美人的剑胆琴心,而且充斥了逐鹿问鼎金戈铁马、猎猎旌旗。历经沧桑的皇宫王府、寺庙碑塔、城楼戏园、古墓名陵,星罗棋布,构成一笔令人抚今追昔的文化遗产。作者十年磨剑,在历史现实间来回穿梭,努力描绘一幅人间城郭的精神地图。北京不仅是著名的古都,而且是世界上最具文化特质的城市之一,无数的才子、大师在此驻留过。本书在描摹众多的名胜古迹的同时,也力图捕捞这些尘封的脚印,为读者做地理与人文的双重导游。
  
    平心而论,我在北京住了三十多年,但文中所说的这些我基本上没感受到。因此,我怀疑洪烛这本书是写给外地人看的。但我的问题是,北京人不感兴趣的,外地人未必就不知道。看来,北京人这回又犯了自大的毛病,以为天子脚下说话就不腰痛,就能把人家镇得一愣一愣的。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洪烛是我的朋友,北京人最讲哥们儿义气,相信洪烛不会把我这些话理解成针对他的。
  
  好在洪烛的自序要诚恳得多,他说:
  这是一部拼贴式的书,每一篇文章都是打在记忆中的一块补丁。我在不同的时间段落里写下它们。它们汇集到一起的主要理由,只是因为它们产生于同样的地点:北京,并且在同样的背景烘托下呈现出情绪上的差别。
  
  据我所知,洪烛不算是北京人,所以这些话是他的真实想法。好些写北京的都算不上地道的北京人,比如邱华栋。他们不过是以写北京的方式,与这座城市建立联系。不过,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北京是一座超级移民城市,因而更具包容性。不像上海,投资那儿才发一个蓝印户口。有个从杭州来到上海定居的女士曾不止一次抱怨过,上海人对待她就像是看待乡下人,仿佛杭州是上海的郊区,杭州人是上海人的穷亲戚。
  
             【 黄浦江·晓风残月】
  
    上海文化人大多都自恋得不得了,我认为这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十里洋场的飘乎梦境。所以上海作家很少懂得幽默。但也有例外,沈宏非便是一个。在《黄浦江·晓风残月》一文中,他说:
  
    我的趣味不好意思,唐诗宋词,偏爱后者;宋词里面,又独钟柳永。幸好后来还追过一段姜夔,算是也走过高雅的路线。
  
    对柳词的迷恋,半是性情使然,半为情境所致。1978年,复习和高考就是一个高中生日常生活的全部。1978年,“四人帮”刚被粉碎两年,百废待兴的时代,无一处不与柳词有关。有一段日子,我每天早上5点多钟起床,带课本前往外滩公园温习。到公园温书,本已矫情,数理化之外,尚要挟带浑不搭界的《宋词选》一册。路也走得别扭,本可一条路直抵外滩,下楼后却故意左拐,偏要去绕圆明园路,再沿苏州河进入外滩公园。现在想起来,这种行为在潜意识里可能是为了配合惟一能沾点宋词意境的时代精神:“莫让年华付水流。”
  
    1978年的上海,对柳永的阅读存在着一种难以克服的障碍,即情境的缺乏。柳词通俗是通俗,但是喝自来水长大的,又何曾有过井边水湄的体验,就是水井也见得不多,如今在毕业典礼上合唱“长亭外,古道边”的小学生们,心里能想到的,怕是也只有高架桥了。在没有客观对应物的情况下,外滩公园所见的景象,就成了因地制宜的对象和物件,“寒蝉凄切,对长亭晚”,“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沈沈楚天阔”,“杨柳岸,晓风残月”,“片帆高举,翩翩过南浦”,对我来说,就是拂晓的黄浦江,江上的雾,外滩公园的池塘、凉亭、曲径、堤岸。就看黄埔江对柳永作现场演绎,一度被我玩到炉火纯青。
  ……
  
    似水流年,韶光过了,半生为“意境”所累,直到某日读报,惊悉为了更新换代,70年代版本的外滩公园将被夷为平地,心中当即轰然一声,那些堆积在心底牢结深处的“晓风残月”,那些“梅边吹笛,竹外疏花,”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便恰似“七宝楼台,眩人眼目,拆碎下来,不成片段”。
  
    常读《南方周末》和《三联·生活》的人都知道沈氏是个时髦作家,想不到心中一直偷偷摸摸地营造着柳词意境,实在难得。他的遭遇也确实令人同情,要知道上海人的七宝楼台,早就换成金茂大厦了。
  
                               【在郊区】
  
    与沈宏非相比,孙甘露似乎喜欢呆在地理意义上的郊区。孙甘露是有意识地与石库门保持距离的上海作家,但越是这样,他的作品就越散发出一股阁楼味儿。
    在《我们的什么“旧”东西》一文中,他写道:
 很久以来,我对有关上海的照片都怀有强烈的兴趣。虽然我不是一个旧照片的收藏家,但是,所有有关那个年代的图片——包括地图、素描、漫画以及书籍、报刊影印件,都会令我产生被催眠的感觉,产生一种在那个时代生活过的错觉,我自问,我的前世是否就是照片的某个背景?说实话,我并不想附会在所谓“怀旧”风上,我认为那是一个畸形的晚会式的逆行的乌托邦话题——它基至够不上一个反面的乌托邦。有人曾开玩笑地说,现在大街上行走的有钱人,几乎没有一个是五十年前有钱的。这话听起来就像有人在冲着狂风干笑,真是太刺耳了。按理说财富聚散无常只是一个小道理,它只是在人们急着向乌有处要求兑付时变得充满了存在主义式的荒诞性。一张干净的银行存折与一个旧时代中间隔着漫长的历史鸿沟,在学者为我们提供的历史范畴之外,那个由气温、风速、气压、温度、脉搏、血压所标识的年代只能任想象去塑造了。
  
说到自己,孙甘露在《在郊区》一文中写道:
从世俗和灵魂两个方面看,那个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被命名为甘露的人,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处在边缘的和缓缓移动着的。不论是上海的市政地图怎样变换,我所居住的地区,始终摆脱不了它的郊区感,更何况,我不期待它在未来的十年或一百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灯火通明吵吵嚷嚷的中心。是的,远离某个中心使你显得很不方便;但你不妨在某个幽默故事中将自己看作是一个中心,脱离了功能批评和人文批评,你是多么愉快。甚至从格雷厄姆·格林的自传《逃避之路》中引出“宇宙的郊区”这样的意念。我将支出多少费用,搭乘怎样的交通工具,奔赴宇宙的市心?
  
    乍读完这段文字,我一下就想起了那位在上海定居的那个杭州红颜知已。我想真应该念给她,然后说,瞧,人家上海人都对市中心烦了。但转念一想,这恐怕行不通。一是孙甘露的话,她未必听得懂;二是我猜孙氏这话是完全说给自己听的,是自言自语。因此他才会在文章的结尾处引用萨特他老人家的话说,我居住的空间的边界就是自己的皮肤。也许可以把爱人的触抚称作是在边境上旅行。他怎样才会抵达你的内部?你的中心?
  
                    【城市季风—北京和上海的文化精神】
  
   《城市季风》这本书几年前曾经十分畅销,作者叫杨东平。他对两地文化是这样总结的:
  北平和上海不同的城市性质、文化机制和生态环境,使两地文化具有不同的价值、功能和趣味。我们通常用“京派”和“京味”这两个不同的语词来描述北京文化的上下两层。京派知识分子精英文化与京味民间民俗文化构成大雅大俗的强烈对比和反差。我们却只有“海派”这样一个词汇称上海文化。不同社会阶层、职业角色的上海人,生活在由高度社会化和一体化的城市社会造就的大致相仿的生活方式之中,笼罩在由市场和大众趣味导向的市民文化的氛围中——它造成了一种雅俗共赏的商品位的通俗文化。
  
    京派与海派的对峙冲突,于是具有了超越文学的深刻意义和复杂内涵。形容京派的是这样一些语词,贵族的、高雅的、严肃的、传统的、学院派的(士大夫的)、官的;形容海派的是另一些语词:通俗的、大众的、白相的、功利的、商业化的、摩登的、殖民地的,等等。知识分子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通俗文化的冲突,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矛盾之一。今天,我们也许比以往更清楚地认识到在社会现代化——它必然意味着社会生活的世俗化——过程中,市民文化和大众通俗文化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同时,也更能理解在新文化建设的初期,面对市民文化、通俗文化的冲突、腐蚀和严肃文化在商业社会中的生存危机,五四知识分子忧心忡忡的目光。
  
    我突然想起赖声川的《千禧夜,我们说相声》,这部戏在北京和上海前后脚上演了。调查结果显示,北京观众喜欢前半场,上海观众偏爱后半场;北京观众大多是把它当成相声听,上海观众则更喜欢看热闹。我不想说上海观众是外行,现在,在上海的台巴子很多,他们在多大程度上融入或影响了当地文化尚无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大上海看台湾的选举文化,听台湾人讲国语无疑是一大乐事。
  
    在更多的情况下,北京人和上海人的界限没有过去那么分明了,常听说北京画家在上海办展,也常能看到上海的美女作家。究其原因,无非是大家心里都惦记着跟国际接轨,没功夫彼此讨厌。但对个别北京人而言,上海还是一个伤心之地。黄燎原交了个上海的女朋友,俩人经常吵架,黄燎原干脆管上海叫伤害,还说是英文发音。唐大年去上海,赵波请客,把唐大年气得够呛。原来赵波领他去了一家快餐店。唐大年心想,要吃快餐何必来你们上海,北京也有豆浆和油条。
  
    阿城也不太喜欢上海,他说他看上海,好像在看恐龙的骨骼,这些年不断有新楼出现,令其大有怪异感,好像化石骨骼里长出鲜骨刺,将来骨刺密集,也许就是上海以后的样子。
  
    10月份去上海玩,夜里在大世界喝酒。我发现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临时搭建的布景中,周围都是灯光、音响制造出来的效果。看来,上海确实把自己当成一个大舞台了。
  
               【比北京人更玩世不恭】
  对上海,我还有一些零星感受。
  说上海人只有商业头脑我不同意,我认为他们最懂得利用政策带来的好处,而且用得比较是地方。不理解这一点,就不懂得当年的鸳鸯蝴蝶派如何变成今天的身体写作的,因而也就不可能认识海派文化。
  说上海人精明,但上海人玩世不恭起来,北京人都逊色。萧红说,鲁迅先生不游公园,住在上海十年,兆丰公园没有进过。虹口公园这么近也没有进过,春天一到,我常告诉周先生,我说公园里的土松软了,公园里的风多么柔和,周先生答应选个晴好的天气,选个礼拜日,海婴休息假日,好一道去,坐一乘小汽车一直开到兆丰公园,也算是短途旅行,但这只是想看而未有做到,并且把公园给下了定义,鲁讯先生说:“公园的样子我知道的……进门分做两条路,一条通左边,一条通右边,沿着路种点柳树什么的,树下摆着几张长椅子,再远一点有个水池子。”
  
    令我吃惊的是,上海居然有一个以鲁迅命名的公园。他老人家若地下有知,真不知道该怎么想。但现在的上海人,又有谁会在乎呢?如果这种事发生在北京,北京人恐怕早就急了。其实,在我看来,这事儿用鲁迅的打油诗解释最为合适: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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