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林副局长,南北方对扔的理解区别在哪?


请问林副局长,南北方对扔的理解区别在哪?

7月1日晚,在南京市珠江路咸亨酒店,北京市原崇文区卫生局副局长林钢一行消费时,因费用问题发生冲突。店方称林局长酒后动粗,手持水果盘砸到收银员头上,并用脚踹到店长胸口。调解后,林局长一方立下协议称赔偿2万元并道歉,但删除视频后立即变卦。昨天,林局长否认砸店员和踹店长一事,称协议是被逼迫立下的,属于无效协议。(10日京华时报)
http://news.sina.com.cn/s/2010-07-10/025520648498.shtml
手机录像画面显示,双方在收银台发生争执后,几名女子在收银台多次试图推倒收银台的电脑,一名男子则迅速转身离去,随后该男子手里拿着东西返回,并朝收银台砸去,将收银员的头部砸中。而据随行人员中的当地导游田先生证实,当时砸人者就是“林局”,手里拿的是果盘。有视频、有证人、有真相,林副局长的矢口否认也就留下了众多疑点。
其一,为什么在调解时,林局长一方以删除视频为条件,承诺赔偿2万元并道歉,而视频删除后却变了卦?如果不是理亏、心虚,何以要挟对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其二,既然林局长称赔偿、道歉协议是被迫订立,属对方敲诈,那么不可一世的林局长怎么就妥协了,而没有选择报警?
其三,随行的刘科长在接受《零距离》采访时称,“他是多喝了点,把盘子扔出去了,没有砸到人”;而林局长却跟记者说,“当时我们喝的酒不多,我也根本没有喝醉”。到底有没有喝多呢?
其四,既然承认扔了果盘,图像是也明明显示砸在人家的头上了,林副局长为什么又出尔反尔,说“当时水果盘放在桌上,碰到地上摔坏了,掉的过程碰到电脑,我没拿水果盘砸收银员”,如此,“没有用脚踹店长”的辨白又有多大可信度?
其五,林副局长承认视频里扔果盘的的确是自己,却说“但我那不是扔。南方人和北方人理解的扔不一样。”林局长可否详细说说南北方对扔的理解区别在哪?是孔乙己的“偷”和“窃”抑或是其他?更让人纳闷的是,跟他同行的刘科长在替他辩解时怎么也用了个“扔”字?
其实,我们更愿意相信从京城来的这位林副局长素质过硬,他和一行人绝不会因为酒店收银员的一个失误,并且在已经纠正甚至额外免除了酒水钱的情况下会故意找茬、动粗。不过,如果不能对这么多疑问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我们又不能不认定,他和此前借酒滋事或者无端对老百姓耍威风的个别官员没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