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位费”是个什么费?
去饭店吃饭消费,一屁股坐下的同时,可承想饭后买单时,还要为此付一笔“台位费”。昨日,杨女士说,她和朋友一起到水西门金海螺吃饭,结账时被收取了每人2元的台位费,杨女士十分不解,顾客到饭店吃饭,莫非还得站着吃,饭店提供桌椅这是理所应当,凭什么收取台位费?(10日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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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餐馆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不少店家总是想尽办法、煞费苦心讨好、招徕顾客,纷纷陪笑脸、送优惠、玩打折、改进服务,而金海螺却逆向而行,竟然整出个“台位费”的馊主意,如此巧立名目的宰客之举,真让人不可思议。
向顾客收取“台位费”,不知道是基于何种思路作出的经营决策,店大欺客?那可是过去少数唯利是图商人的无良行径,早已为消费者所不齿,更为大多数商家所摒弃;变相宰客?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变着法暗暗宰客人一把,俨然是黑店的损招,只会毁了自己的信誉,最终把更多的生意挡在门外。
近年来,诸如禁止食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餐馆业“霸王条款”备受诟病,“台位费”显然是“发扬光大”的新变种,是对消费者权益赤裸裸的蔑视和侵犯,按照这样的思路,将来是不是还要收取“碗筷费”、“场地费”,让顾客不但站着吃,而且用手抓着吃、站到店门外去吃?
“顾客第一,信誉至上”,在市场经济社会,商家更应奉行这样的经营准则,想方设法扩大让利,改善服务,从而增强竞争优势,稳定和壮大现实的和潜在的顾客群。类似的“台位费”眼前看似乎能够多赚点银子,长远看必然蚀了信誉和生意,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短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