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需求无限,供应有限”中挣扎的保障房


    我们并没有一套特别清晰的保障房制度,保障房似乎仅仅是一种调节器,每当商品房市场价格过高的矛盾尖锐的时候,就特别强调保障房,甚至用责任状的形式。

    马克思说过:君主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对经济发号施令。从基本的供求关系来看,仔细保障房,可以说它是事倍功半,甚至可以说是缘木求鱼。

    就拿典型的经济适用房来说,它的基本制度是带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购买的时候带有保障房“出身”,购买以后就基本转向商品房,只是销售的时候缴纳为数不多的土地出让金,开始的时候要求购买2年左右才能交易,由于有人利用经济适用房炒作,现在基本改为5年。

    由于房价持续快速上升,让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利益明显和巨大,现在很少听到嫌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人了,需求成为了无限。

    而地方政府和无限的需求恰恰相反,在开发保障房方面,动力和能力都严重不足,供求变得十分有限。

    在这样的体制下,中央政府一味强调地方政府多建的保障房,有些像家长对待一个不爱学习的小孩子,天天“威逼利诱”,实际不解决问题,尽管这个孩子在高压政策面前,偶然又一次考试成绩不错,又能怎样?所以说保障房是一种挣扎,我们需要制度和体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