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姓对待不断上涨的高房价是何种态度,地球人都知道。
地方政府和与房地产有各种说不清利益关系的官员们对待高房价是何种态度,老百姓都清楚。
但中央政府对待高房价的真实态度如何,实在让人难以琢磨。
先看说法:“遏制(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
其一:什么叫部分城市?难道其它城市就可以任其继续上涨了吗?
其二:什么叫上涨过快?难道半年上涨一倍算过快了,一年上涨一倍就不算过快了,可以这样理解吗?
其三:现在的房价高不高?没有态度。如果说目前的房价水平整体太低,已经远远偏离其应有的价格(或真实的价值)水平,早点涨上来,回归合理价格,有什么不好呢?
其四,主要领导人称“现政府有能力把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请问这个“合理的水平”指的是什么?是现在房的50%、20%,还是现在房价的500%、300%?
这些问题越想越觉得不明白。
再看做法:提高二套房贷付比例,限制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北京政府更提出限制每户购房套数。
这一让很多老百姓拍手称快的所谓“新政”,其实不过是忽悠老百姓的又一朵镜中鲜花而已。理由如下:
其一,“新政”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清楚,目标不明确:是打击房地产投机、使房价回归理性,还是不让穷老百姓多买房?
其二,如果目的是打击房地产投机,那么参与房地产投机、不断推高房价的主要力量是谁?中央政府清楚吗?但我相信肯定不是那些不贷款就买不起房的老百姓,即使他们可能已经贷款买了一套或不止一套房子、他们再买房也是出于投机的目的、也是为了搏房价的继续上涨。
其三,如果中央的主要目的是不让老百姓多买房子,根本不需要这么拐弯抹角的,只需规定“非某某级以上干部,或自有财产在千万级别以下的,最多只能拥有一套房子,如再购买第二套或以上住房,需报政府批准。如已经购买超过规定套数房子的,限期卖出,否则予以没收”,就像北京市政府出台的措施那样,岂非简单?
其实,如果中央真的认为现在房价已经高得离谱、房地产投机已经威胁到国民经济的安全,确实想解决问题,办法并不复杂,只需针对房价上涨的“三大利益主体”下手就可以了:
第一利益主体:地方政府。其从房价上涨中获得利益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个人权力寻租收益;地方政府财政收益;房地产带动GDP增长在地方官个人工作业绩上的收益。这三方面除第一个在现有政治体制下无法解决外(但这种收益来源是多种渠道的,对房价上涨没有绝对依赖性),后面两个只要中央下决心都不难解决。
第二种利益主体:开发商。具体利益体现在高房价直接带来暴利,但纳税比例很小、暴利成本低、无风险。解决办法应从税收上入手,对房地产销售征收高额累进所得税(或叫土地增值税),比如当利润达到或超过50%时,税率可高达80%。这样开发商就没有绑架政府以继续推高房价的动力了。
第三种利益主体:从二手房市场获利的炒房人,参与炒房的前提主要是看着(或相信)房价不断上涨所以参与炒房,而炒房收益又只需缴纳很少的税费。这些人和那些购房自住者(真正的被绑架者!)是最终为高房价买单的人。只要让这些人退出投机炒房大军(比如对转让二手房征收高额交易税和利得税,如税率可达收转让收益的80%或以上),炒房客就失去了炒房的动力,高房价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上述针对性的三招如能实施,或者只要能实施后面两个(本人对改变政府行为不敢抱太大希望),相信房地产投机的问题将立即得到彻底解决。至于政府能否像龙永图先生建议的那样学习欧美国家由政府出资建只能租来或买来用于自住的保障房(不能在市场转让,可以退给政府)——让多数人能住上的真正的保障房,而不是我们一些地方搞的那种符合条件的人买不起,能买得起、又需要的人又拿不到的“忽悠房”,我不得而知。因为这需要执政党在执政指导思想上的根本转变:为老百姓着想,真正成为中国老百姓的代言人。
至于目前媒体不断炒作和推测的物业税或房产税等进一步的措施,即使实施了,也是治标不治本,或者将枪口瞄错了对象:中国房地产现在的问题不是老百姓买房太多,而是因为投机过度将房地产的主要功能从居住转为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工具,最终导致把社会资源都用在盖房子了,但老百姓照样没房住!
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