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后系列之二


银行不会死,房企将大量倒闭

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房地产商和银行系统应当是最先遭到打击的。正如上一篇博文所分析的,房地产商早就已经绑架了银行,所以他们喊出了“银行和房地产商,究竟谁先死”的奇怪问题。这种说法虽然有房地产商要挟中央政府别捅破泡沫之意,但也说明了银行与房地产商之间已经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银行先死论”有一定道理。

是的,虽然银行系统在中国房地产泡沫堆积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并不十分光彩,甚至有助纣为虐的嫌疑。但是,银行系统在房地产泡沫破灭的过程中,一定不会死掉,更不会比房地产商先死。反而,房地产商将面临一轮新的洗牌,淘汰掉不少房地产企业。就像17年前从海南房地产泡沫中历练出来的万通董事长冯仑所言,“几年后当商品房市场只剩下30%的时候,多数企业将被迫卖儿卖女,这是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而20世纪90年代初的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最直接的后果是让海南的房地产企业从最多时的15 000多家,减少到不足5 000家。

其实,只要想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就知道房地产商和银行本身就不在一个重量级上。中国最大的房地产企业万科集团,也只有1 000亿元资产的规模,相对于资产规模动辄以万亿计的银行来说,谁的抗风险能力更强不言自明。

但糟糕的是,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商,而仅仅是中间商、投机商而已。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曹建海先生所言:“事实证明,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变为以‘剪径’(在偏僻小道上打劫过往行人财物)为主业。一个基本上不具备生产和服务功能的行业,凭借政府赋予的对城市房屋开发的垄断地位,居然获得了比包括建筑业在内的整个产业链高得多的利润,实在是令人吃惊。”虽然我对曹建海先生的一些言论并不十分赞同,但这一说法当时听起来倒觉得有几分恰当。

的确,设计由设计单位做,住房由建筑企业建造,开发商扮演的只是“中间人”或“皮包商”的角色。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曾经指出,中国有1/3的房产商将囤地炒地作为“主营业务”,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业的投机性由此可见一斑。美国的大房地产企业,不仅拥有设计、施工单位,甚至还有抵押公司,是实实在在做事的企业。反观中国的房地产企业,曹建海博士的“剪径”论也就有了几分道理。

看来,消失一些房地产商也绝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情,它们的所作所为远没有它们自己所标榜的那样高尚。市场经济讲究的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任何行业、企业都不可能永远赚钱,特别是价格居然是所谓的“只涨不跌”。倒闭一些房地产公司,才能让他们从骨子里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虽然他们多数都学过经济学)。同时,这亦是优胜劣汰规律的必然要求,现在的房地产商参差不齐,不乏浑水摸鱼之辈,必须通过经济规律的作用,完成房地产企业领域的新陈代谢。否则,这个行业面临的行业秩序极其混乱的局面就难以有明显改善。

(本文摘选自《好泡沫还是坏泡沫?》一书,中信出版社,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