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恐怖症”要不得


“民意恐怖症”要不得

记者近日获悉,重庆市奉节县红土乡大垭村村民唐琳在三鹿奶粉事件维权QQ群中发布言论,被认为“制造恐怖气氛危害公共安全”,于5月20日被判劳动教养一年。此前,唐琳多次以“结石宝宝家长”身份向有关部门讨说法,一直未获认可。(7日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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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孩子死因与三聚氰胺有关,多次上访诉求没得到满足,在QQ群里发了些牢骚,说了几句狠话,就认定其“制造恐怖气氛危害公共安全”,进而处以劳教,这是权力自我放纵的典型表现,看起来更像是患上了“民意恐怖症”。
类似的“民意恐怖”症状在其他少数地方、官员身上同样不难看到,比如某地拆迁户发狠说要用自焚的方式抵制强拆,结果被警方以拘留;某地网民发帖批评了地方的不良现象,立马遭到跨省抓捕;个别群众上访,官方便将其关进精神病院,甚至以敲诈勒索政府的罪名判刑入狱。等等。
少数地方官员何以会患上“民意恐怖症”?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这些民意表达、诉求,会影响地方、政府、官员的形象,进而直接威胁到官员的仕途,因而,一有上访就紧张,一见批评就不悦,一出问题就慌乱,一听过激言论就神经过敏,于是不惜动用各种权力资源予以打压、封口直至限制人身自由。
官员患上“民意恐怖症”,极容易诱发多种并发症,后果很严重。比如治安“多动症”,由于民意诉求渠道不通畅甚至被封死,民生问题、矛盾得不到及时、妥善化解和处置,使积怨逐渐加深,积聚成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直至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比如形象“虚胖症”,一些问题、矛盾被表面的和谐的假象掩盖,一些错误的决策、不良的作风得不到纠正,表象的繁荣背后难免隐藏深层次危机;再比如权力“恐惧症”和“习惯性不信任症”,群众畏惧官员和权力,官民关系紧张,缺少沟通,当然很容易失去民心,就谈不上依靠群众谋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动力势必大打折扣。
近年来,各级、各地党政部门越来越重视尊重民众的表达权和民众的利益诉求,千方百计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和纠纷,取得了公众的普遍理解和信任,不仅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而且大大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越来越呈现出政通、人和、业兴的喜人局面。联系到“结石宝宝家长”事件来说,如果我们发现其“恐怖”苗头,一方面加强防护,另一方面多做和风细雨的说服、沟通、抚慰工作,未必不能消除不安定因素,为什么一定要扣上“恐怖”的大帽子,将其视为对立面予以打击呢?
这种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的“民意恐怖症”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