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肠”的城管大队长咋成了“贪官”?


“热心肠”的城管大队长咋成了“贪官”?

  

  案发前,周长生是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委书记、政委、大队长。在两年的任职时间里,周长生借拆除户外广告牌、安排新人入职、组织单位旅游等收取回扣和“感谢费”。法院一审认定,其受贿64万余元、贪污7万余元。一审判处周长生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其财产15万元。在同事眼中,周长生对下属关爱有加。在同事看来,周还是热心肠。(2010年8月16日人民网—《京华时报》)

  周长生,一个曾经在武装部任职,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国家干部,在担任城管大队长的两年时间里,借“鸡”生蛋、借“机”敛财,贪污受贿,成了名符其实的贪官。而庭审时,周长生的辩护人提到周一贯表现良好,工作成绩突出,并有多次立功受奖的记录,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最终采纳了该辩护意见。周长生相关同事的证言也提供了周长生为人的其他描述。那么,一个“热心肠”的城管大队长咋在很短时间里蜕化为一个嗜财如命、贪婪成性的“贪官”?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周长生作为北京市大兴区城管大队的党政“一把手”,承担着户外广告管理等各项城市管理监察的主管职能,自然也就成了很多投资商、投机者拉拢腐蚀的核心和焦点。周长生的最大一笔受贿事实,距离其上任大队长不久,并且“交易”居然是发生在其办公室或城管大队门口,足见其肆无忌惮到什么程度,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对其权力监督的不到位或缺失。而权力一旦失去控制,便会沦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在单位招录新员工以及城管统一着装等问题上,周长生同样具有决定权。当然,周长生也是充分利用一切机会敛财:招收新员工收了6万元“感谢费”,借城管换装收服装厂2万。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周长生在下属职务晋升中的作用不可小觑。帮下属升迁收8万贿赂。除了受贿,周长生还贪污了两笔公款。组织单位旅游贪污7万。就这样,周长生在不受监管的权力的放纵下,一次次、一回回,从国家干部蜕变为了贪官污吏。当然,在周长生案发一个月后,大兴城管制定了《大兴城管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但愿这“迟到”的规定,能够落到实处。对党政“一肩挑”的“一把手”更要强化权力制约和均衡和监督。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凡事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官员贪污腐败,说到底,还是其思想滑坡、道德沦丧、意志崩溃,没有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没有扎紧拒腐防变的篱笆墙,导致诱惑浸入、腐蚀渗透。按理,无论大小官员,基本都接受过组织上的政治教育、道德锤炼,但是,一些官员,平时却不太注重自己政治理论素质的养成和道德品质的锻造,即便参加了学习,也是应付、应差、应景,没有入心、入脑,自然也就不可能见行。周长生,作为武装干部出生,按理其意志力、自控力应该很强,综合素质也应该不差,但是,在担任城管大队党委书记、政委、大队长的两年时间利,便迅速蜕变为了“贪官”,深刻地启示和警醒我们,对官员的教育培训丝毫都不能放松,一定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尤其是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事业观等的培养,帮助他们形成和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拒腐防变的本领。

  大凡贪官,都具有两面性。周长生也不例外。周长生的辩护人提到周一贯表现良好,工作成绩突出,并有多次立功受奖的记录,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最终采纳了该辩护意见。在同事眼里,周长生也是个“热心肠”,不但关心下属,而且出手很大方。尽管如此,丝毫掩盖不了其贪婪的本性,换句话说,他只不过是在用一些“显性”政绩、业绩,来遮掩其不可告人的“隐性”腐败、堕落。即便是其看望下属因公受伤或家属生病时,留下上万元的慰问金,还帮下属打医疗官司以及其家庭装修时,还送过两幅字画。另外,与众多贪腐官员的辩解相同,周长生在接受司法审判,除认可部分指控外,还声称部分受贿是礼尚往来并非收受贿赂。不同的是,周长生辩解,他收受的部分款项用于公务支出,并未中饱私囊,且有相关的人证和书面证明。但是,“至今也不知道钱是不是大队出的”、“资金来源不明”恰恰暴露了其用权的随便、内部管理的漏洞以及对权力监督的缺失,也许正是这些助推了周长生的腐败和变质。

  腐败不除,亡党亡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和重中之重。一个又一个贪官落马,一次又一次地警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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