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派出所警察火拼不能靠“自证清白”


   “江苏靖江两派出所数十警察在洗浴场火拼”,这则前两天很火爆很劲道的新闻,极大地惹人眼球。其中情节极其戏剧性,看点十分突出。

  最新消息是,靖江市公安局已做出回应,在这场“互殴”事件中,新区派出所责任领导和相关民警因处警存在工作失误,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同时还强调说,当时发生争执的只是个别辅警。(8月20日《扬子晚报》)

  舆论轰炸之下,当地警方很快献身说法,并迅疾拿出“问责”措拖。这种姿态当然比刻意回避好。不过,搞出那么大的丑事,要想拍拍屁股走人,在民意如刀的今天,也绝对没有那么容易的事。

  我把警方说法与此前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形仔细比照一下,觉得警方的危机公关完全是“自证清白”,实在没有什么公信力。按照警方说法,两派出所之所以在浴场火拼,根本不是网友普遍猜想的那种越界执法的“黑吃黑”,只是警察执法的一次寻常误会罢了,而且,肇因还在“个别辅警”身上。说白了,当地警方就是在说,他们正为“临时工”惹的祸在埋单。

  这种回应让我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错落感。真的不是我喜欢幸灾乐祸,见不得当地警方把“丑事”说成“正常事”。其实,这些年,看多了权力把“坏事”办成“好事”,把“丧事”办成“喜事”,我觉得,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在面对权力进行危机公关的时候,已经拥有一种天然的警醒意识与怀疑精神了,这本身也就是公民意识觉醒的进步表现。

  不妨再回过头来审视一下最初的相关报道——8月7日零时左右,城东派出所警察在浴室查处卖淫嫖娼,抓获四男五女,被新区派出所赶来的30多个警察抢走并私放,双方进入火拼,一番“互殴”之后,多名民警受伤。而现在警方说,城东派出所当时只是在执行该局的交叉查处黄赌毒娼措施,之所以误会是警察穿了便衣,辅警发生了争执。

  当地警方这番解释,实在是很见功底,它虚化了当时情境,弱化了当时激烈的矛盾冲突,最重要的是,它赋予那些在深夜浴场发生打斗的警察执法行为的正当性,很容易封堵死外界普遍议论的“保护伞”与“黑吃黑”的途径。特别是,在这些的公共事件中,当地警方就是取证的主体,这样一来,这一番“自说自话”,似乎就很容易形成“自我漂白”的效应。

  有了这次危机公关作出前提,人们再去过多质疑其中的蹊跷与丑陋,再去怀疑其中掩蔽着某种真相甚至是罪恶,当然就会变得更加困难。毕竟,只有摆出事实,才能讲好道理。而事实就是证据。问题是,现在的证据又只能掌握在警方自己手上。更何况,谁都清楚,在现实中,有很多的所谓证据,并不是每个普通人都能看得见的。在对待证据的问题,似乎“官方证据”也始终要比“民间证据”要具有天然的权威优势。比如,现在就很难再把此前网友的发帖作证据来讲道理。

  不过,太多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证据往往是值得怀疑的,民意却总是值得相信的。网友意见也是民意的重要集束。悲哀的是,现在警方的危机公关,根本得到网友的起码认同,反而激起更为普遍的怀疑。那么,当地警方现在就不要真的以为,这场危机公关会让公众觉得,两派出所因抓卖淫嫖娼引起的“火拼”,里面除了误会,就真的包裹着莫大的正义。或许,公众只会为那些无法“看得清、摸得着”的证据,发出在一声叹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