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委员”不懂议政是一个伪命题


王攀

广州市政协副主席郭锡龄谈到:一些委员既不敢批评又不敢拿出措施,“钱是很多,但不懂议政”。工商联党组书记谢春潮也表示:一些人心存顾虑,以为议政是挑毛病,揭伤疤,是得罪人的事,不敢也不便议政,很多非公经济人士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种政治安排看作一种荣誉,缺乏强烈的政治责任心。(08月24日《广州日报》)

老板加入政协,无非三个目的:一是在经济上取得优势之后,便会表现出强烈的政治诉求;二是谋求政治身份,从而更好的服务自己的经济活动;三是把民意代表视作为民请命的途径,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三个目的,前两者居多,后者有,但较少。尤其是,当公益性、为民请命的目的与自己经济活动目的冲突的时候,往往会牺牲前者。“一些人心存顾虑,以为议政是挑毛病,揭伤疤,是得罪人的事,不敢也不便议政”,便是这种冲突的表现。

“钱是很多,但不懂议政”,这样描述老板委员,原本就是一个伪命题。议政其实并不需要多高的素质,一旦涉及自身利益,即便是目不识丁者也会表现出争取的意思,而这种争取何尝不是一种“议”?看看每年“两会”上,企业家有关自身利益的言论,哪一个不是议政的表现?所谓不懂议政,更多是一种不便议政。为什么不便议政呢?原因有二:一是一些议政内容不涉及自身利益,不想去议;二是担心议政时的言论不能豁免,进而影响自身利益。

参政议政平台上原本就该有各种利益的代言人。老板委员代表的是企业利益。在参政议政中,如果他们为普通民众说话,当然不错;但如果他们选择不,也没什么不合适。问题不在于他们要不要为民代言,而在于普通民众是否在参政议政平台上有自己的代表。如果普通民众有自己的代言人,而且这些代言人又积极履职,那么就不需要其他身份的委员。可问题是,委员被企业家、明星占据,普通民众的利益代表过少,才造成了为民代言声音过低的现实。

民意代表参政议政的言论是享有豁免权的,这是代议制民主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但问题是,法律上规定的豁免权真能够落实吗?未必。或许,有的民意代表当初讲了什么,自身利益并没有受到影响。但过后,就有可能因其他理由而遭到报复。在一个言论享有豁免权的平台上,应该有更多的“炮手”,但很遗憾,且不说长期以来,很少有“炮手”,就是近几年出现“炮手”,竟然还被会视作异类,成为新闻版面的主角。

正是因为现实的原因,别说老板委员,就是其他委员、代表,哪一个在参政议政时不会仔细斟酌,将自己的发言限定在一个风险最小的范围之内?对于老板委员来说,委员只是一种政治荣誉,是一种政治资源,是更好进行自己经济活动的一个手段,而什么为民请命、公益性等,更多是细枝末节。对于他们来讲,到底是保持政治荣誉帽子、更好地做生意重要,还是为民众当个“炮手”重要,不言而喻。更别说,就是当了“炮手”,提了意见,也未必见效。

http://news.sohu.com/20100824/n2744202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