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一条文写入刑法修正案草案,被某些专家认为是我国宽严相济的立法原则和人道主义的重要体现。但是,就是立法者们的意见也很难达成一致。因为这的确暗含了许多隐忧。例如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桂平认为,不应当规定“75岁免死”条款。她说,这样的条款会对人们起到负面的导向作用,老年人犯罪会大大增多。可能为今后的司法实践留下后患。老年人如果实施了如爆炸、凶杀等恶性犯罪,司法机关面对民愤将无法处理。立法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顾及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
张代表的观点不无道理。除了张代表所罗列的那些后患外,还有许多无法预料的问题,例如,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认为,如果规定75岁老人犯罪免于死刑,很可能被反社会极端组织所利用,他们完全可以策动年老的人铤而走险,制造公共安全事件。
隐患还远不止这些,细细想来,还会罗列出许多。
在网络遍布世界的今天,很多事情人们都要考虑网友的意见。只要随便搜索一下,就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网友都反对将“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一条文写入刑法修正案草案。网友的意见也是民意的一种。
如果确实要体现我国宽严相济的立法原则和人道主义,就应该像林强委员建议的那样:把“75岁免死”条款修改为:“犯罪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是故意杀人的除外。”绝不能仅仅为了体现宽严相济的立法原则和人道主义而忽视了对大多数人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