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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看似荒诞的无犯罪动机的犯罪实际上有其自己的犯罪逻辑,那就是:犯罪分子虽然不认识这些孩子,但他们是其发泄对社会怨恨的最简便对象。犯罪分子把对社会的仇恨用杀害无辜幼小生命来宣泄,是最容易达到目的的途径与手段,同时,其社会效应也是最强烈的,也最能引起轰动效应的。
笔者认为,校园血案的根源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犯罪分子因原来的某种原因受到社会的不公正待遇,从而产生了报复社会报复人类的犯罪动机;
二是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教育有所松懈。
基于上述原因,根除校园血案要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具体措施或做法应该包括:
一、关爱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包括曾经的犯罪分子、精神病人,让国家的每一个人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二、畅通冤屈诉说处理机制,让每一个受了委屈的人都能够有地方诉说,有机构受理,有机会得到公平的处理。
三、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生命自卫教育,培养生命自救技能。
四、学校周围要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不法分子的不良阴谋得逞。
五、最根本的是,政府如何通过国家治理来提高全国人民的“幸福指数”,这或许是根除校园血案的最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