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该寿终正寝了


“土地财政”该寿终正寝了
 
 
读完今天新京报的报道:《我国拟对集体土地征收立法 解决暴力强拆问题》就立即想到了“土地财政”该寿终正寝了。
这篇报道中有一段专门说:“‘土地财政’成立法障碍”,即便不是这样,我还是想说:“土地财政”该寿终正寝了。因为政府的财政,城市的发展不能依靠对集体土地征收形成的财政来支撑;而且“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未必就是好事,形式看上去很美,潜在的问题很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不断暴露,最终许多建设需要推倒重来——即便这些钱不是依仗土地财政支撑也是这样;况且土地财政的资金来源是假借“公共利益”为由,建立在破坏集体土地、侵害农民利益,造成一手从农民那里廉价得到土地,另一手又高价卖给开发商——农民集体应该得到的土地增值的实惠就变的云消雾散。
这里既有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的道理,更多是科学发展的道理。
有人分析过,依照今年两会财政部提交的报告,2009年,全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额达1.42万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3964万亿元,中央收入275亿元),全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为3.258万亿元,两者之比达到0.4。
也就是说地方财政中大概有40%还是来自于土地转让的收入,那么各地建设的日新月异也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经济越发展,土地不断增值,这种最直接的收益应该属于农民,因为这不仅是集体的土地,而且农民以此为生。土地财政恰恰在侵害农民的生存利益——如果土地财政是在剥夺农民集体土地的增益,那么必然也会成为征地中各种矛盾的焦点。
政府的财政收入应该靠税收,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土地财政恰恰又掠夺于集体的土地增益,这个财发不得,因为太损了。
地方政府之所以津津乐道于土地财政,为的就是日新月异的地方建设。
“日新月异”是一个褒义词,而在这里就会变成贬义。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成林尚需要十年,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就一定会违反规律。
1958年我到徐州,徐州周围的山全是童山,1959年开始植树,半个世纪之后出现了翠柏郁郁葱葱。一个简单的绿化规律都不能违背,不然的话就会出现今天种下去,明天就死掉,拔掉再种,这种浪费不说。更不会造就徐州的翠柏郁郁葱葱。折腾来折腾去,浪费有多大可想而知。
现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非常脆弱,城市发展后留下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的治理总是滞后,城市的表面非常壮观,市民的生活质量由于城市的污染却在下降。
现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非常脆弱,在发展中除了建筑形式不伦不类,潜在的问题特别多,说中国的建筑寿命只有二三十年,一点不为过,因为许多建筑经不住推敲——特别是还有许多垃圾建筑,寿命就更短了。于是拆在现在城市中处处可见,拆是必要的,但是乱拆就一定会出问题,如果把城市原有的文化底蕴都统统拆掉,那么这种日新月异变化是在破坏城市的文化。
现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非常脆弱,许多城市的供水问题都是大问题,反过来还经不住洪水的侵扰,甚至不足100毫米的大暴雨就能使得整个城市水漫金山。
现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非常脆弱,交通问题突出,道路天天扩,堵车的问题还是越来越严重,这种发展不但没有给人们带来任何好处,恰恰给人们出行带来许多麻烦。
现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非常脆弱,人和自然的和谐变得完全模糊,一个城市如果拥有一片湿地,一块诺大的自然水面,这是城市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城市发展的福分。但是开发过度,景点布及四周,人类活动平凡,这些水面和湿地根本就没有留给其他动物栖息的地方,我们又怎么去保护自然生态?
现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非常脆弱,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在建设中往往就是被忽略的,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我看还是不要为好。
而这种日新月异的变化恰恰就是依靠土地财政在支撑,离开土地财政,有多少地方能够让城市日新月异?众多的罪过,更莫过于由此推高城市房价!
发展是硬道理,中国需要有一个比较快的速度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必须把握的是科学发展,和谐的发展,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实现发展与资源的和谐,实现发展和不断提高人类生存品质的统一。
土地财政恰恰给政府官员提供了“大手笔”的财政支持,这种“大手笔”有多少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多少是可以符合科学发展观?
故此,我就赞成让政府的土地财政寿终正寝,我就主张把城市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归还给农民,因为你买农民也更需要发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