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出卧病在床老人实施强拆,本就是一种无情冷漠的表现;没签协议、未予补偿,在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数十干部仍然强拆民房,更是明目张胆的打家劫舍,是一种赤裸裸的强盗行径。
很多强拆案件,其实多是开发商甚至政府跟民众利益博弈的产物,往往暴露出强势部门漠视群众利益的霸道和野蛮。记得不久前昆明市长曾坦言,有些强拆对不起老百姓,说明政府官员都清楚自己的强拆行为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明知“不符合规定”、“对不起老百姓”,仍然实施强拆,是强势政府和利益集团公然抢夺民众利益的典型表现,真不知道还将有多少这种“不符合规定”的强盗式强拆事件会继续发生?如此为官,又如何践行执政为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