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末日 1-10 (2)昆明三任规划局长都落马


 

            贪官的末日

                     王先金 编著

 

1-10 贪官胡星受贿始末 (2)

 

胡星等昆明三任规划局长均涉嫌权钱交易落马

  因涉嫌在审批房地产开放商开发地产项目的过程中收受贿赂,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曾华于2006年11月27日被逮捕。曾华的落马,将昆明市规划系统一把手“前腐后继”的畸形现象暴露了出来。

  2003620日,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李德昭退休三年后案发,因受贿罪等被判无期;20061127日,最近一任局长曾华因涉嫌受贿被批捕;曾华案发近两个月后的今年125日,李德昭的继任者、时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胡星潜逃(被抓回)

  行事低调能干                                      李德昭案庭审现场

  在昆明市规划局的一名保安眼中,前任规划局长曾华行事低调,在机关内部,他们很少看到曾华像许多官员那样西装革履,把自己打扮得光光鲜鲜。

  “他穿着很朴素,经常穿一件夹克上衣。”这名保安说,“曾华还不拿架子。”

  据保安称,曾华在任昆明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进出大门时常常会主动和他们打招呼,嘘寒问暖,问他们生活得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这一评价与人们对曾华的老上级、曾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的胡星的评价极为相似。                     原规划局局长曾华判刑13年

  胡星也曾经被认为是一名行事低调的政府官员,穿着考究而不张扬,总是低着头大步走路。

  类似的评价还有,曾华和胡星一样,都被认为是颇有才干的人。曾华在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期间,曾大力倡导“阳光规划”,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审批技术政策。同时还出台了一项为提高工作效率的“绿灯、黄灯、红灯”三级监督制度。

  受贿被举报

  知情人士透露,云南一家房地产商对曾华的举报,直接将曾华低调行事外表下的另一面暴露了出来。

  这家房地产开发商在昆明翠湖边的一家高级酒店向曾华行贿5万美元,并在曾华毫无觉察的情况下偷偷将整个行贿过程录音。录音资料最终被送到了检察机关手中。                                     

  去年年底前一个晚上,陪同昆明市市长王文涛从国外考察归来的曾华,在昆明机场下飞机后没有按照惯例乘坐规划局前来迎接的轿车,而是坐上妻子的车辆直奔昆明金马碧鸡广场的一家酒吧。

  消息人士透露,曾华与妻子来到这家酒吧时,已有多家房地产开发商老板在座,官、商两方试图订立攻守同盟。

  暗中监视曾华行动的检察机关此后迅速向昆明市委有关领导汇报,昆明市委有关领导当即作出决定,迅速采取行动。                                    胡星受审判死缓

  据透露,在此期间,昆明市某领导曾约见曾华谈话。在这次谈话中,曾华将自己的问题一一作了交代。

  从2004年8月底升任局长到2006年11月中下旬被刑拘,曾华在昆明市规划局局长任上度过了不到两年半的时间。

  都涉嫌权钱交易

  1995年至20001月在任昆明市建委(现建设局)副主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李德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3次分别收受房地产企业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38万余元、2000美元、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的OMEGA手表一块。

  此外,检察院还从李德昭身上及住宅查获人民币145万余元、12万余美元、5万余港币、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的名表9块,这些财物与李德昭的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李本人对此亦无法说明其来源的合法性。另外,侦查机关还从李德昭家中查获小口径步枪两支、子弹593发。曾华与李德昭都是倒在房地产企业的“糖衣炮弹”之下。

  曾华案发后,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的出逃引发社会各界普遍联想。胡星曾在2000年担任昆明市市长助理期间兼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李德昭当年1月从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职位上退休后,胡星接了他的班。此后胡星升任昆明市副市长,原为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的曾华,也升任为该局副局长。                              金碧广场附近的高层建筑

  据知情者透露,胡星案发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胡在担任昆明市副市长时为其弟弟在地处黄金地段的昆明金马碧鸡广场附近弄到了一块地皮,用于修建高档楼盘。这个楼盘因为违反昆明市有关政策,曾饱受市民诟病。在办理这块土地的相应手续过程中,胡星假称该楼盘的老板是云南省委某领导的亲戚,向规划、土地等部门打招呼,一应手续于是顺利办到。(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公安部悬赏5万通缉云南交通厅副厅长胡星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星。胡星曾任昆明市副市长,主管规划、城建。20041125日,胡星就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主管公路、运输。记者了解到,胡星被通缉是因涉嫌窝赃与作伪证。

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5万元奖励。

  公安部A级通缉疑犯胡星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 日前,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星。

 2007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现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胡星已潜逃。

  胡星曾任昆明市副市长,主管规划、城建。20041125日,胡星辞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后来就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主管公路、运输。

  记者了解到,大家记得的胡星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今年117日、云南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举办的老挝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上,作为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他,专题介绍了云南交通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做法。记者了解到,胡星被通缉是因涉嫌窝赃与作伪证。

公安部发出的A级通缉令显示胡星的个人资料如下:

   姓名:胡星

  方言口音:云南昆明口音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8-10-16

  身份证号:530103195810160614

  籍贯:湖北省松滋市

  脸型:国字脸

  身高:168cm

  体型:中等

  特征:戴眼镜,会讲普通话

户籍住址:云南昆明市官渡区和平后村141号附210

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

  交通厅长想贪的机会太多

去年711,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3.53万元,被判刑10年。据介绍,王兴尧在法庭上大呼冤枉称:“我不认为自己是腐败分子,我要想贪的话,机会太多了!”

  据了解,7年前河南交通厅长的落马开始,已有新疆、贵州、广东、广西、湖南、安徽、江苏等十几个省市区的交通厅局长因贪污受贿而被判刑。

(综合央视等)

 

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4000多万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郭永东通报胡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中广网昆明4月28日消息 (记者 扎西顿珠) 云南省28日召开案件通报会通报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已查明,胡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29.798万元并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此外,胡星还有生活腐化包养情妇等问题。

  据云南省纪委副书记郭永东介绍,2007年1月20日云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对胡星进行立案调查。1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2月18日,胡星被专案组从新加坡抓捕归案。4月24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胡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胡星曾先后任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市建委副主任、主任、市长助理、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市长,2004年11月任省交通厅副厅长。经查,胡星的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有:

 

一、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29.798万元。

2003年,在建设昆明东连接线项目中,时任昆明市副市长的胡星作为该项目的分管领导,在确定由深圳某投资集团开发该项目后,要求该公司董事长陈某某拿几千万出来。后陈某某分两次分别送给胡星现金人民币1700万元、人民币500万元和港币1000万元;在1995年至2006年期间,胡星利用担任昆明市建委主任、规划局局长、分管城建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及市政建设中,通过打招呼、出面协调等方式,帮助少数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项目开发权、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先后多次收受范某等人送的现金人民币675万元、港币100万元和价值24.798万元的住房一套;1997年至1999年期间,时任昆明市建委主任的胡星,关照下属职务升迁,先后三次收受某下属公司负责人陈某某送给的现金人民币30万元。                    200612月时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胡星

 

  二、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

  胡星在任昆明市副市长期间,授意其三弟胡彬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昆明市金城阳光屋业有限公司。2003年金碧公园建设项目中,胡星通过采取不公开竞标、指使他人修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最终使胡彬公司中标。胡星还打着省委领导旗号欺上瞒下,催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手续。胡彬中标后进行房地产开发,该项目净利润14872.46万元。                                      金碧公园

  1996年,胡星在任市建委主任兼城投公司董事长期间,向城投公司负责人陈某某打招呼,帮助胡彬得到希桥酒店外墙瓷砖供应项目,胡彬获利50余万元。1997年,时任昆明市建委主任兼宝海公园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的胡星,向相关人员打招呼将宝海公园附近土地给胡彬开发了“宝海花园”楼盘。1998年,经胡星帮助获得多个工程项目的昆明某房地产公司为感谢胡星,将北市区10亩土地低价卖给胡彬,开发了“鑫安花园”楼盘。经查,“宝海花园”、“鑫安花园”两个项目,胡彬共获利1373.88万元。

  三、生活腐化,包养情妇。

  1993年,胡星在任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兼樱花宾馆董事长期间认识了张某某,后将其安排到某酒店工作,1995年胡星与张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并长期包养。1997年胡星出资50万元在昆明购买了一套住房给张某某,两人在此姘居。2001年底张某怀孕,胡星又在深圳花10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给张居住,并为张购买了一辆丰田越野车和一辆凌志越野车。张某某于2002年产下一女。胡星还用违法所得为自己和张某某在深圳购买了 别墅和商铺等。此外,胡星还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四、违纪违法出逃国外。

  2007年1月18日,当胡星得知其弟胡彬及胡彬妻弟贾劲松被昆明市检察院抓捕后,于19日凌晨在其二弟胡波帮助下驾车仓皇出逃,经云南文山、广西南宁,于1月21日凌晨到达广州,同时指令其亲戚卢某某、王某某从昆明携带胡星护照和100多万人民币现金乘飞机到广州会面。胡星拿到早就准备好的瑙鲁国护照和现金后,于21日下午乘飞机达到上海,从上海浦东机场出境抵达新加坡。之后,胡星又从新加坡到香港与其情妇会合,其间胡星在网络上看到了通缉令,即于1月31日执瑙鲁国护照飞往英国伦敦,未获准入境,遂于2月2日又到新加坡。

  鉴于胡星涉嫌犯罪,此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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