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乞讨式培训是拿员工尊严换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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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员工体验生活,进行励志式培训,锤炼大家坚强的意志、拼搏的精神,不仅很正常,而且有必要。然而,让员工集体当街乞讨,无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它显然不是在磨砺美好、不屈的人性,而是驯服大家甘为企业利益不惜抛开人格尊严的的奴性。
其实,类似的“魔鬼训练”,其他地方也曾发生过,并且备受舆论挞伐,比如让员工“跳脱衣舞”、“钻裤裆”甚至于街头大喊“要钱不要脸”,等等,可谓花样百出。无论美其名曰训练员工“超级承受极限”也好,还是这种将乞讨来的财物捐赠残联的“善举”也罢,其用心都是秃子头上的蚤子明摆着:用员工的尊严换取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一方面,这样的噱头会极大地刺激公众的眼球,业主借此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从而达到凝聚人气、扩大促销的商业目的;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极限式“洗脑”,让员工放弃起码的尊严、耻感和自我,抛弃一切、死心塌地地充当老板的赚钱工具,暴露出资本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本性。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可侵犯,党和政府一再强调,要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有尊严的生活,如此罔顾和戕害劳动者尊严权利,显然不但违法,也不符合文明社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要求,作为劳动者,要勇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这种另类“培训”、“体验”说不,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也应该加强干预,旗帜鲜明地替劳动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