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罚单是不够的


        某种意义上,最近几个月堪称监管部门的“严打月”,市场上亦不时出现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新闻。如6月初,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51起,占今年新增案件近60%。截至8月底,证监会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31起,其中7月份和8月份新立案15起。还有粤富华李际滨、黄文峰的内幕交易案,沈昌宇操纵市场案,三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以及上交所、深交所双双发文警示内幕交易行为等。

        A股市场似乎已步入一种违规怪圈,监管部门不断释放出查处违规、处罚的信息,而相关上市公司或高管则前赴后继地违规,如此不断地循环。

        据媒体报道,进入9月份以来,深交所一改往日平和态度,针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和券商的违规行为一连发出五份处罚通知书。其中,不仅有涉及保荐人方面的,更多的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

        如威华股份、大族激光两家上市公司因为2009年度业绩的最初预估值与实际披露值均“误差”较大,结果遭到深交所的处罚。威华股份在今年1月15日和1月30日分别对2009年的业绩预计进行了修正。而在第二次修正后,公司2009年业绩由2009年三季报中预计的“同比下降60%至80%”骤变为“亏损4000万元至5000万元”。有鉴于此,深交所决定给予威华股份、公司董事长李建华、总经理刘宪、财务总监蔡金萍通报批评的处分。

        其它的诸如圣美伦香水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信钢等人因持续增持美欣达股票,达到“举牌”规定却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停止买卖美欣达股票;山东如意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还有山东如意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的宋立民、王新作,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等。

        从深交所的处罚决定看,基本上都是千篇一律的“通报批评”与记入诚信档案的处分。客观上,这样的罚单不痛不痒,丝毫起不到震慑的效果。

        事实上,从证交所的层面,谴责、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罚款甚至是市场禁入等处罚,这些年来市场见得太多,也已经感觉有点麻木了。但上市公司与高管的违规行为没有杜绝的迹象。根本问题在于,监管层的处罚没有真正击中要害,没有打到痛处,所以,违规者也就没有把这当回事。

        要让类似罚单产生威慑力,从严从重严惩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比如,针对威华股份的信息披露问题,大可以认定相关人员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对于保荐代表人没有做到勤勉尽责问题,大可以取消其保荐代表人资格,如此一来,上市公司高管必然会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保荐代表人也不会敷衍了事。

        我们一直都在说市场的违规成本低,既然已广遭诟病,那么就应该拿出勇气来,对于违规行为不是手软的问题,而是加重处罚的问题。严刑峻法之下,难道真的还有人会铤而走险?除非他存心与自己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