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信箱:中国同志多自伤


    连续两篇我都发了有关同性恋话题的博文,文后多有评论:有文明读者的开明正义和理解包容,有愚昧读者的咬牙切齿和恶语中伤;有同志读者的坦然面对和感慨万千,也有明智读者的深入思考和分析研究。网友沈从汗的评论,就给我后者群体中代表性的印象,评论如下:
    从世界范围来说,中国同性恋的待遇并不是最差的,而且已经算是中上等的了:至少到目前为止,同性恋行为并不违法;而且,在社会上,也不存在针对同性恋的迫害势力。在某些国家,同性恋行为,目前仍然被定为犯罪:比如,伊朗前几年把两个男孩判了死刑,就因为他们是同性恋。虽然美国有反对歧视同性恋的法律,某些州甚至已经有同性恋婚姻法;但是,每年仍然有几千例凶杀案说明:那些犯罪分子只是因为歧视同性恋而将同性恋者杀死。
    中国同性恋的大部分压力都来自其内心:别人无法接受他们,的确会给他们带来压力,但是主要还是因为他自己无法接纳自己,有些人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他们觉得自己能够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已经是非常好的了,不敢再奢求其它的。一个人没有办法理直气壮地活着,也不觉得自己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那么他怎么为自己争取本来就属于自己的权利呢?
    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公平、公正地对待;可是,目前在中国,同性恋者并没有受到公平、公正地对待。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大多数同性恋者,自己都没有为自己争取公平、公正待遇的勇气;他们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不正常的,他们甚至觉得这个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是非常公平、非常公正的。这就像古时候的女人认为自己的丈夫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道理一样。
    在能够相对公平、公正地对待同性恋者的国家,人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也不是自古以来都如此宽容的;他们的宽容是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甚至是牺牲生命换取的。同性恋者想要得到社会的接受,只能靠自己努力,靠每一个同性恋者的努力。这本来就不是靠少数人可以做到的。
    对于中国同性恋者来说,同性婚姻法根本不是最最重要的。同性婚姻法只是允许同性结婚,但不会保证他们不被人歧视。同性一旦结婚,就等于公布自己的性倾向是同性;有些企业单位一旦知道自己的员工是同性恋,那么很可能会把他开除。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有了同性婚姻法,同性恋者的境遇仍然不会得到多大的改善。在很多拥有同性婚姻法的国家,都是先出现了反对歧视同性恋的法律之后,才出现这类婚姻法的;在那些国家,歧视同性恋是犯法的,只有这样,同性婚姻法才有真正的意义。
    另外,不管谁欺骗了谁,都是不应该的。不仅仅是有同性恋倾向的男性欺骗了女性,也有很多有同性恋倾向的女性欺骗男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