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帖不应成为*ST公司的“免死金牌”


    随着2010年的过去,股市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年报披露季节。而对于*ST公司来说,则面临着“生死关”。由于*ST公司都已连续两年亏损,一旦2010年继续亏损,将面临着退市的命运。

    正是基于2010年年报的重要性,寻找“救命稻草”也就成了一些*ST公司的求生之道。由于一些上市公司通常都是当地政府的宠儿,于是,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银行利息减免等也就成了这些公司的“救命符”。尤其是财政补贴,更是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运用得得心应手,成为一些*ST公司的“免死金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12月31日,去年四季度以来有约134家上市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或相关政策优惠资助,累计金额约为34亿元。这其中就有多家*ST公司有望因此逃过一劫。如*ST 南化,公司2008年、2009年两连亏,2010年前三季度已经亏损了2.09亿元,12月2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已于11月23日收到经营性财政补贴款3.3亿元,该公司将因此避免因为连续三年亏损而退市的尴尬。而类似的公司还有*ST金化、*ST德棉、*ST大水等。

    财政补贴成了*ST公司的“免死金牌”,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政府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关心。不过,这种“关心”通常也是好心办了坏事,并不值得提倡。

    首先,这种做法是对退市制度的一种挑战,不利于股市优胜劣汰。一家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这表明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已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将这样的公司淘汰出股市,这是对投资者负责的一种表现,也有利于培养投资者理性投资的理念。但通过财政补贴让这样的公司继续在股市里苟延残喘,这显然是不利于股市健康发展的。让这样的一些公司充斥股市,股市因此而变成垃圾市、投机市。

    其次,这种做法对于一些退市公司来说是严重的不公平。通常说来,能够得到财政补贴的*ST公司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或者其大股东是国有股东。相反一些民营企业,或者大股东不是国有股东的企业,却很难获得财政补帖。因此,通过财政补贴来让一些*ST公司“免死”,对于那些因为得不到财政补贴而死去的退市公司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甚至对于持有这些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其三,把巨额的财政补贴投向*ST公司,这其中还涉及到地方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的不完善问题。地方财政收入是当地纳税人的贡献,地方政府却把巨额的收入补贴给*ST公司,这是否符合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得到了地方人大部门的授权?这其中恐怕很难排除“长官意志”。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财政补贴等“红包”不应成为*ST公司“免死金牌”。对于那些通过财政补贴而“免除一死”的公司,如果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亏损,则不论政府部门是否给予补贴,都应该直接退市,以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而作为地方政府部门来说,也不应该通过滥用财政补贴的手段来浪费纳税人的钱。地方政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即使是*ST公司,政府部门可以积极支持其重组,并为之牵线搭桥,重视公司本身造血功能的发挥,而不是把巨额资金撒向*ST公司去填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