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地”依法治国是市场的重大风险
春节临近,国内资本市场却日益凋零。14日央行在今年首度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后,市场对紧缩调控的预期再度增强。不过,这些因素都比不上国内政策上的重大不确定性。
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在上周落幕,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的土地期满后由“出让人无偿收回”,以及“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的规定,在业内引发激烈争论。
市场关注的是,土地使用期满后,无论是“出让人无偿收回”,还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都与现有国家法规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无偿自动续期”的有关规定完全不同。
如果上海这个规定得到承认并落实,那将意味着,卖完地的地方政府在70年后又可以将所有土地收回来,重新再卖一次;或者住房虽未到期,但被拆掉后只补偿剩下年份的损失。这种担心加上对紧缩调控加剧的担忧,导致17日国内股市的大幅下跌,上证指数下跌超过3%,深成指跌幅更达4.8%,香港恒指也以下跌收盘。
显然,上海的新规定是不符合《物权法》并和《土地管理法》相抵触的。这一事件引发的一个深层问题是:中国到底是“有条件地”依法治国,还是无条件地依法治国?如果是前者,那么法律就会随时被政府以各种借口而抛弃,从而形成对私有财产的剥夺。
关于土地财产,中国目前在法律体系中还比较混乱,《宪法》和《物权法》承认私人财产,但土地产权目前只属于国家和集体。如果上海的规定被认可,那必将导致国内有产者的震动,甚至引发一轮有产者的大逃亡。鉴于此问题关系重大,估计上海方面可能会出面解释,而不会简单确认前述规定。
在我们看来,此事反映的问题对中国至关重要,只有无条件地依法治国、保护私有财产的国度,才会让人民有稳定感和安全感,否则就只能是不断在市场中制造出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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