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勃莱


在玉器大厦,我们坐滚梯,上上下下,爬了四层楼,逛了二百家玉器店,见到了乌央乌央的嗨多的各种玉,学到一句话,说:“男戴观音女戴佛。”这是玉器行导购小姐说的。至于为什么,她也讲不出理由。都这么说。

理论上,我对玉器没有太多好感。无论有多少古话在写书里,看到戴玉的男的,总觉得特事逼。当然,女孩子不在此列。我知道,我的观念是错误的,但我不想改变,坚持认为,一切配饰都是属于女性的。包括玉。

新玉还好,只是无论价值几何,到我手里,一概沦为小玩意。变成讨好女孩子的物件。真正反感的是古玉,几近不寒而栗,总觉得那是死人身上的东西。而且会联想到丧德。古人爱玉是古人的事,人家活着随身配戴,死后贴身带进棺材,现在,归了我?我觉得这事,真不合适。早几年,听马未都先生的讲座,讲字画、瓷器、家俱,感觉都还能看,至少很阳世。讲到玉器时,古墓等词汇就开始频频出现,如果再配上古尸的图片,无端有一种来自阴间的寒气。民国年间,玉器不在古玩行内,古玩有古玩商会,玉器有玉器商会。古玩街在琉璃厂,玉器一条街在廊坊二条。玉也都是新玉。卖的就是玉本身,没有任何古物的附加值。当时,古玩行最基本的坚持是:不买卖出土的东西。这是他们的原则和底线,当然,后来也被称为“迷信”。

好在,玉器店里的东西,都是如假包换的大新活。新的贼光耀眼。令我大大的欣慰。值得一说的,是一件玉乳猪,和真乳猪大小完全一样,像到什么程度呢,我一恍范儿,打眼一看,那就是一只烤乳猪,摆在一只硕大的黑漆托盘里。只是,是原色的,那种死后被烧烤成菜的暗黄微白的肤色。不是脆皮乳猪的枣红色。博尔赫斯和凯鲁亚克都喜欢把枣红色描述为玫瑰色。脸上的“死相”和肌肤的纹理、褶皱,都刀工细致入微,栩栩如死。

这是那天唯一一件让我起了占有欲的器物。幸好我是穷人,想想也就罢了。如果我要是真不假思索,念头一起,有能力刷卡,当场就把“那头死猪”即兴请回家,该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在这个意义上,需要感谢清贫。坚守清贫,至少会让人少一些澎胀和疯狂。多一些冷静和理智。

是不是有一个美国诗人写过这样的话:贫穷而能听见风声也是好的。

百度了一下,果然。诗人叫罗伯特·勃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