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新作《民主胡同40 条》读后感(之二)
马西彦/文
(在网上看到了司马南先生的新作《民主胡同40条》,挺感兴趣,看了几篇,很有些“读后感”。现按每个“胡同”分述如下。黑体字为本人文字。)
原文:
后夹道2
富翁俱乐部的大款和街头流浪汉是不可能平等的
问:您会说话,就等于您有道理吗?“巧言令色,鲜矣仁”知道是说什么人的吗?投票即使不能直接清除腐败,也和自由平等有最大的相关度。一人一票关乎自由,一人一票体现平等,您凭什么贬低一人一票的民主权利?
司马南:这位小哥,请息怒。没有人贬低一人一票,前提是有人夸大一人一票的作用,神话一人一票。
我只是在说,一人一票只是具体的民主形式之一,它不是民主的实质性问题,在其他条件尚不具备的前提条件下,一人一票鲜有意义。
说到自由,说到平等,依照河清先生转述的法国学者的分析,当今的社会当中无非是三种平等:一是政治上的平等;二是民事权利上的平等;三是社会财产权利上的平等。
“一人一票”的形式,可以理解为是政治上平等的表征;到法院起诉某人,主动当原告,被动当被告,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民事权利上平等的表征。但是我请问,作为一个老百姓,拥有了投票权和到法院起诉某人的权利,你在加油站打工,你在店里送外卖,你刚找了一个打更的活干了两个月又被老板炒了,与那些腰缠万贯的纽约证券商人石油大亨,真的是平等的吗?
想一想什么地方不平等?
对呀,财产权利不平等、社会条件的不平等,所控资源的不平等。这才是真正的不平等啊。这后一条不平等,即社会条件不平等才是问题的重点甚至是问题的全部。离开这个问题,奢谈什么政治平等、民事权利平等,有什么意义?
所以,在今天的西方社会,人们穷的穷,富的富(中国也有人主张沿着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小径,徘徊于这条小平同志生前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走的路),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利能够弥合这种社会财产权利上的不平等吗?如果没有社会财产权利上的平等,止于一人一票的所谓政治的平等,在我看来,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非但不是平等,反而是对平等的一种嘲弄。
这不是司马南的观点,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观点,看看100年前马克思的著作吧,正是基于这样不平等的现实,马克思写出了工人阶级的圣经——《资本论》。
有钱人和穷人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
富翁俱乐部里边出来的大款和街头乞讨的流浪汉是不可能平等的。
王熙凤和白毛女也是不可能平等的。
到投票站去每个人一票,兜了一圈回来,以为一人一票就是平等了,至多是一种“虚假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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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顾名思义,就是人民做主。做主就是对事务做出决定。民主就是人民对各种事务做出决定,尤其是对国家的事务做出决定。但是,人民是人的集合,是众人的总称,既然是众人,那么,对事务做出决定时,就会因为利益、地位、意识等的不同造成极大可能的意见不一致。这时候,就需要进行表决,然后少数服从多数。表决的时候把自己的决定写在一张纸片上,就是“决票”。同样,作为人民做主的重要内容之一的人民决定各级领导人的意见不统一,也要进行表决,这时的“决票”就是“选票”。这个表决过程就是选举。就是说,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选择各级领导人时意见不统一时的必然结果。民主是本质,选举是民主的形式之一。民主的其它形式还包括公决等。一人一票正是体现了民主的本质。没有选举,民主就是假民主,就是一个连屁也不如的东西;没有选票,民主就是虚无缥缈的忽悠老百姓的骗术。有些人在被权力者妖魔化了的西方选举面前渴望一种没有选举的民主,这是不可能的,没有选举等,怎么体现民主?怎么体现当家作主?大家意见一致时,可以不要选举;但是,在超过两个人以上的社会,意见能够一致吗?至于权力者为什么妖魔选举,很简单,就是因为害怕把自己选掉了。
民主、自由、平等是一个事物的三个方面。即一枚硬币的三面——上下两面加上侧面。你对一件事物能够做主,就说明你在这件事物上是自由的,当然,也说明你和同样能够做主的别人一样是平等的;你对一个事物能够自由支配,就说明你能够对这个事物做主,当然和同样能够做主的别人是平等的;你和别人对某件事物的权利相等,即意味着平等,同样就说明你对这件事物是能够自由支配的,当然也说明你在这件事物上是能够做主的。因此,民主、自由、平等是一个事物的三面,虽然它们在不同的场合或者语境下出现,但根本上是一个东西。有了民主,就有了自由和平等;有了自由,就有了平等和民主;有了平等,就有了民主和自由。只要拥有了其中的一个,其它俩个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当然,这是指同一种权利。对不同权利,则不尽然。如服刑的犯人,就没有自由权,但有选举权(如果没有剥夺的话。)。
我们说人人平等,是指的在权力(权利)上的平等。即政治上或者经济上的权利(权力)平等(在此,“权利”和“权力”混用,因为是一个意思:权利就是通过权力获得利益。),这是“人人平等”的含义,而不是其它方面的平等。如“一人一票(选举领导人)”就是政治上的平等;如任何人都可以办工厂,就是经济上的平等;如法律面前一视同仁,就是法律上的平等。但是,权利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在一切方面都平等。不是说比尔盖茨腰缠万贯,你也一定要腰缠万贯;不是说奥巴马是美国总统,你也一定要当美国总统。但是,有了经济上平等的权力,有了政治上平等的权力,谁都有当亿万富翁、有当总统的可能性。至于你能不能当亿万富翁,能不能当总统,则取决于你的才能、家庭、机遇、环境、社会等等其它条件。如果一说平等,就要求一切方面都一样,是十分可笑的。但是,如果你没有当总统和富翁的权利,那么,就一切都“拜拜”了。人们争取的平等,就是这种权利上的平等,而决不是其它一切的平等。有些人把别人的争取权力的平等说是要求一切的平等,是一种忽悠或者糊涂的说法。就是说,财产或者财富上是永远不可能平等的,世界六十亿人的财产平等,比尔盖茨有500亿美元财富,其他每一个人也要有500亿,天大的玩笑。资本主义不能够财产平等,难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就可以财产平等了?设想一下未来的共产主义国家,一个人拥有“劳斯莱斯”,大家都有“劳斯莱斯”;一个人拥有私人飞机,大家都拥有私人飞机;一个人拥有“杨玉环”,大家都拥有“杨玉环”;一个人去火星旅游,大家都上火星去玩。就算可以“按需分配”,可是哪有那么多的“资源”呀?进一步,没有了财产的平等,就没有了政治的平等,那么,就永远没有了政治的平等。换言之,世界上就永远不会有任何平等了,那么,我们中国甚至世界的无数为追求平等而奋斗或者牺牲的仁人志士的行为将是多么的傻呀,他们的行为将是多么的没有价值呀,因为他们追求的东西竟然是一个“不可能”即可能性为零的东西。司马南先生真是滑稽。
任何一个人,不论生活在哪一个国家,都天生地拥有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利。但每一个人的权利实际拥有状况因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但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拥有,一种是没有(这里的“拥有”和“没有”,都不是绝对的,因为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力都是有许多内容的。所以理解成“多少”的问题。)。没有是因为被剥夺了。剥夺别人者当然自己拥有。剥夺别人的权利往往通过“国家”进行。但一般的情况是:只剥夺政治权利,不剥夺经济权力。因为剥夺了别人政治权利就等于剥夺了别人的财富支配权而由自己支配,不剥夺别人的经济权力是因为还要让别人创造财富供自己消费。但剥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人的这些权利被某一国家剥夺的比较多,有的人的这些权力被某一国家剥夺的比较少,像前三十年把中国人民的所有政治权利和所有经济权力(通过公有制)一并剥夺的情况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即空前绝后的(“空前”肯定,“绝后”也敢肯定,因为后来的“统治者”绝不会如此“傻逼”了。)。
基于此,导致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的关系即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的关系就是:有政治权利一定有经济权力,但是有经济权力未必有政治权力。因为政治权利是在各个层面上尤其是国家层面上的对公共事务的做主,而经济权利是指在创造财富的经济活动上的做主,因此,政治权利是最重要的,有了政治权利一定有经济权力;但是,有了经济权利未必有政治权利。如中国的统治者具有较多的政治权力,因此他们能够在经济上呼风唤雨;反之,现在中国的“资本家”虽然具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但是没有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再如你如果有制定国家政策的政治权利,就绝不会制定一个限制或者剥夺自己的经济上的权利的经济制度。
因此,在专制制度中,帝王拥有政治权力,当然拥有经济权利;白毛女没有政治权利,但一般拥有经济权利。至于王熙凤,拥有低于帝王高于白毛女的政治权利,当然也有经济权力。
因此,在民主制度中,人们都有政治权利,当然也都有经济权利。当然,拥有经济权利,未必都是富翁,所以,就既有“王熙凤”,也有“白毛女”;但是,这个彼“白毛女”绝非此“白毛女”。请看看刘瑜女士对美国“白毛女”即美国穷人的描述:
2007年3月,我国政府发布了一份“美国人权即记录”,列举了美国的种种人权劣迹,其中一条指出,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06年8月公布的数据,2005年美国有3700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12.6%,有770万个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平均每8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毫无疑问,这些数据是没有错误的。美国人口普查局确实出台了这些数据。
说起贫困户,我们一般就会想起的都是一幅悲惨景像:一群面容憔悴的人,住在破烂的房子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孩子没学上,生病没钱医……但是,在美国,“贫困”的概念不是这样,请看2005年出版的一份调查报告揭示的美国穷人的“惨状”:45%的贫困户拥有房产,一个典型的贫困户所拥有的房子平均三个卧室,一个车库,一个阳台;美国贫困户的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巴黎、伦敦、维也纳、雅典等城市的人均住房面积。97%的贫困户家里有一部彩电;50%的有两个或者更多的彩电;76%有空调;75%有一辆车;30%有两辆车;73%有微波炉;62%有有线电视;33%有洗衣机。从营养消耗看,美国贫困家庭儿童的平均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消耗量和中产阶级家庭儿童一样。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蛋白质消耗量甚至超过健康标准一倍,也就是说,大多数贫困家庭儿童存在营养过剩问题……
看来,美国的穷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这个国家之所以存在3700万贫困人口,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所制定的贫困线标准高出我们发展中国家的标准。目前,美国的四口之家的贫困线标准是年收入为2万美元。而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是,美国的贫困线标准仅仅是贫困家庭的“现金收入”,不包括美国穷人所享受的各种福利,而美国有大量的扶助贫困户的福利项目。正是这些福利项目,使得美国穷人没有钱一样送孩子上学、一样有饭吃,一样看病、住房子等等。为此,美国政府每年要为此支付5000亿美元用于各种福利项目,如食品券项目专门用于防止穷人挨饿的项目,住房选择券项目用于低收入家庭的房租补贴项目,“领先”项目用于帮助贫困儿童项目。不仅如此,还有针对贫困家庭的“学校免费早餐午餐”项目,专门针对贫困大学生的“联邦培尔助学金”项目,针对穷人的“医疗保险”项目、“贫困家庭暂时资助”项目以及政府资助的“公共住房”项目等等。正是这些种类繁多的各种项目,使得很多缺少“现金流”的穷人不至于面临重大的生存危机,可以说,在“市场失效”的地方,政府的积极介入,托住了社会安全的底线。(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并不是就不存在发展中国家意义上的贫困问题,在美国3700万贫困户中,贫困程度各异,其中不乏极度贫困的人。美国还有3、4千万人买不起医疗保险,其中很多都不被政府的公共医疗项目覆盖,城市贫民窟、流浪汉屡见不鲜。在所有发达国家里,美国的贫困率最高。按照世界银行的购买力日均2美元的贫困统一标准:2005年,美国低于这个标准的人口为2%,达到600万人(按上限3亿人口);而中国低于这个标准的是近35%,达到4亿5千5百万人(按下限13亿人口)。)(文字有改动。)
顺便说一句,我国去年年底人口普查,一个省会的人口普查员说:“我真没有想到,上门登记时看到那么多人是那么的穷呀!”。
再说一句,昨天问一个羊肉店老板:现在生意怎么样?回答:不行。问:怎么不行?答:以前一天卖十几只羊,现在一天卖几只羊。问:为什么?答:价格高,人们吃不起。要知道,这个羊肉店处于一个收入普遍还算可以的居民小区里。
那么,这样对待穷人是美国“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心慈手软嘛?这样对待贫困户是“资产阶级政客”心地善良吗?不是,绝不是,而是因为每一个穷人都有一张珍贵的选票。正是有了这张选票,“资产阶级政客”才不得不对穷人低下他那“高贵”的头颅;正是有了这张选票,“资本主义政府”才不得不把人民创造的财富的相当一部分拿出来“救济”贫困家庭而不是用于自己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挥霍、公款出国、偷回家里、形式主义等等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作孽。
“白毛女”到投票站转了一圈,投下了自己的一票,当然和“王熙凤”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街头流浪汉”到投票站转了一圈,投下了自己的一票,当然和“富翁俱乐部的大款”在权利上是平等的。
亿万富翁的一票是一票,不会变成两票;街头乞丐的一票同样是一票,也不会变成半票。每一个穷人的一票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组成的“人民”的每一个穷人的数量大大多于亿万富翁,对每一个想通过“当官”满足自己物质精神需求的竞选人来说意义重大,因此,“资产阶级政客”就不得不考虑人民的利益。相反,在一个人民被剥夺了选举官员的权利的国度,他们就可以不考虑人民的利益,他们就可以漠视人民的生命,他们就必然对于提拔自己的顶头上司极尽巴结谄媚之能事,他们就可以随心所欲、胡作非为。当然,也就可以涌现一帮子为这种制度遛狗子拍马屁的无耻之徒。
上一篇文章《司马南新作《民主胡同40条》读后感(之一)》后面有个别网友留言:“你有了选票,就不是奴隶了?”,至此,你还这样“义正词严”地质问大家吗?】
司马南先生说:“真正的民主就是要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这句话太对了。是的,民主根本不神秘,民主根本不复杂,民主就是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个“利益”怎么获得?司马南先生又说:我们要建设的民主是“最普通的百姓有话语权”,这句话也是很对的,合到一起就是说,通过自己的话语权获得利益。从这几句话来看,司马南先生不仅深谙民主的真谛,也深知实现民主的途径。但是,司马南先生话锋一转,却对选举大加嘲讽:“×××等人津津乐道于美国民主光鲜生动,可以全国直选总统,投出神圣一票,决定谁当总统,还可以随便骂总统,但是,诸位想过没有,这一票其实没有那么神圣,我宁愿世俗一些。”那么,话语权从何而来?话语权如何体现?我就真的不明白,没有选举,没有票决,没有公决,话语权从何而来?做主权如何体现?如果一个国家几万人、几十万人、几百万人、几千万人,甚至几亿人都一个想法、一个声音、一个思想,那选举、票决、公决当然都是多余的,可是这是一个个的“人”呐,是一个个具有自我意识、怀有各自利益、拥有独立思想的“人”呐。能够一样吗?能够统一吗?肯定是不一样的,肯定是不统一的;在不一样、不统一的情况下,如果抛弃选举、票决、公决,司马先生你给人民找出一个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方法。
司马南先生说:“请问,你敢跟自己的顶头上司、老板说个“不”字吗?对所在公司的老板,你张贴大字报批判批判民主一下试试?你到网上给他来个人肉搜索,臭他一顿再告诉他“就是爷爷我干的能咋地”,你敢吗?”,只有这样,“这才是真正的民主,这才是与自己利益切实相关的民主!”。妈呀,给自己的老板说个“不”字,或者贴上一张大字报,或者来个“人肉搜索”,再告诉他:这是爷爷我干的,咋地?这就是民主?这就是中国人民苦苦追求了一百多年的民主?这就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民主?虽然对民主的定义五花八门,虽然对民主的解释千奇百怪,但是,这种对民主的解释,还是头一次看见。五四运动的仁人志士们,共产党的创始人们,你看你们牺牲性命追求的竟然是这样的腌臜东西。啊呀,这样的民主真是混世魔王,不要也罢!这样的西方民主真是凶神恶煞,坚决抵制!
当然,争取自己的利益不可避免地要和“自己的老板”“打交道”,但是,这是通过工人的政治权利——结社权——实现的。就是说,工人通过组织代表自己的工会,和老板们进行谈判甚至采取罢工等斗争形式,最后取得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这才是民主的正道,这才是民主的真谛。
至于通过选举各级政权领导人实现自己的利益就更是“幼儿园知识”了。权力者通过给予选民利益获得自己的利益,选民通过给予权力者利益获取自己的利益,最后,双方“礼尚往来”、“皆大欢喜”。很简单的事情,司马南先生,拜托您,不要把民主搞得复杂无比,我们“老百姓”的脑子不够用。
司马南先生还说:真正的民主就要“窝里横”,我们要建设的民主是“窝里穷横穷横的”民主。听听,“横”,还要“穷横”,“横”就是“蛮横”,就是“不讲理”,“穷横”就是“贫穷落后加不讲理”;这叫什么话么?太恐怖了!难道文化大革命又要来了?不过,此话文革极左分子爱听,红衫军、黄衫军爱听,原教旨主义者爱听,宗教极端分子爱听。如果我们中国人听了并建立了这种民主,那中国人民可就倒了八辈子霉了。所以,“宁要独*裁,不要民主”,不过,这可正合了司马先生和他背后的主子的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