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收入何时有?


财产性收入何时有?

 

湖北黄石李国芳

 

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由于首次提出,新意十足,曾引起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更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共鸣和热切期盼。然而,四年过去了,拥有财产性收入群众更多吗,或者说,群众拥有的财产性收入是增加还是减少了呢?

何谓“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一般而言,群众是不包括“三大”的,即不包括大款、大腕、大官的,是指普通老百姓的,也就是中低收入者吧。

四年来,普通老百姓普遍感觉是买什么,什么就贵;卖什么,什么便宜,就像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一样。在财产性收入上似乎更是如此。

投资股票吧,不是套牢就是坑死。如去年,尽管不断有提醒境外热钱涌入,但只是提醒而已,没见真正堵绝。眼见这行情看涨一片红,发财的机会眼看失去,普通老百姓于是就发疯似地掉进去,等到境外热钱卷走收入才打压时却无辜地掉进了吸钱的陷进,越陷越深,掉进了无底洞,不要说收入,保本都很难啦,有的甚至已经数年难以翻身。

投资房产吧,即便攒钱、借钱买个自住房吧,也够呛的。尽管国家一再打压,但是房价就是只涨不跌,只得望梅止渴、望洋兴叹,何谈房产投入呢,没有投入又何谈收入呢?

君不见,真正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或者说是财产性收入增加的,可能都是那些大款、大腕、大官们。普通老百姓恐怕一辈子缘浅,甚或无缘哟。又怎么会更多呢,还怎么会增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