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房价与“乙”型社会结构相符


什么是合理的房价?需求者认为:让人买得起,房价就合理。开发商认为:房子卖得出,房价就合理。国土局认为:土地拍得出,房价就合理。行政首长认为:官位坐得稳,仕途有前程,房价就合理。到了总理的层级,当然认为:怨声不充耳,怒火不烧眉,房价就合理。看来不同的人士、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地位有不同的房价合理标准。说得雅一点,就如曾子所说:“君子思不出其位。”讲得俗一些,就是“屁股决定脑袋”。两千多年前的“君子”尚且不能超凡脱俗,何况今天的“君子”?更何况今天的“小民”呢?

 

目前的问题在于,上述的五个相关者,对于房价的设想很难找到一个共同的交集。因此,对于“什么是合理的房价?”这一问题,也就没有一个最优解,甚至是无解。高房价的问题,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已经旷日持久,表面看上去是中国的房地产出了问题,其实不尽其然,它是当今社会的深层次矛盾的正常反映。此矛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社会层次的结构性矛盾;权贵世袭和平民晋升的矛盾;中央集权和地方势力的矛盾。由于篇幅的关系,这里仅简单地谈一谈社会构成的结构性矛盾。

 

日本的社会学家大前研一提出过一个“M”型社会的模型,两头大中间小,社会贫富悬殊,中产阶级衰落。我认为目前中国社会正朝这个方向发展,而且在加速发展。不过这个“M”字是拉丁文字,也许符合国外的情况,但用来比照中国的情况还是有偏差。我认为目前中国的社会结构如果用汉字的天干地支来表示的话,应该属“乙”型社会:上面是富豪阶层,下面是中低收入群体,但下面远比上面大,中间的中产阶层弱小且没有随经济的增长而同步扩大。理想的社会形态应该呈“子”型。

 

如何印证这种判断?社科院2009年的《经济蓝皮书》认为中国85%的家庭无能力购房,房价经过一轮上涨之后,社科院2010年的《经济蓝皮书》同样认为中国85%的家庭无能力购房,看来房价的上涨已经与85%的穷人无关。同时,尽管2010年楼市调控被称“史上最严厉”,但开发商仍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全国主要的30家房企全年住宅销售接近8700亿元,销售面积8449万平方米,销售均价也大幅上涨24%,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房价的上涨对富人阶层没有影响。这正好印证我们的社会缺少中产阶级。

 

因此,似乎可以这么总结,目前的房价,对于通过市场来解决和改善居住需求的那部分收入较高的人群人群来说,价格是合理的;对于需要通过政府保障来解决居住问题的那部分收入相对较低的人群来说,房价或者房租也是合理的,只是僧多粥少而已。在“乙”型社会结构下,在我们的体制不进行大变革的前提下,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似乎是唯一的一条解决住房问题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