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学习时报》刊登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文章《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文章明确了下一步高考改革的主要思路,其中一条提出将探索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减轻高考压力。尽管这仅是作为一种改革思路提出来,我认为至少是对减轻高考压力的一次有益探索,为高考改革提供了一种思路。
早在2006年末,就有“教育部欲将一次高考改多次”的消息挂上门户网站。当时,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说,教育部的改革计划还没到向外公布的时候,“只能说教育部在酝酿”。
而之前,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曾提出将高考“一次考试变七次考试”的设想:考试是必要的,高考不能废除,但是应该改变一槌定终身的做法。作为高校来说,希望中学能把高中三年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变成全省统考,对考生各个学科进行全面的考核,这六次的考试和高考在升学中所占的比例各占50%,这样做更能如实反映学生的成绩。对学生来说,由一槌定终身改成7次定终身,这样的选拔制度才更加公平。
当然,朱校长的观点仅代表一家之言,教育部此次酝酿改革方案,不知与此前“一次变七次”考试的思路有多大关联。
不过在我看来,先不说由此耗费的巨大人力物力等因素,如果高考改革只是将以前的“一次”机械地增加到“七次”,是不能真正避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也不能从根本上缓解现有的高考压力。因为它只不过是将六次考试和一次高考揉在一起算“总账”,上大学还是以一纸成绩说了算,每一次闪失都会影响到总成绩,反而可能造成学生“七次”考试每次都非常大的精神压力。
至于如何改革,想必长期研究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会给出个比较完善的方案。总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虽然制度不同、传统有别,并不妨碍我们吸收别国的经典做法,发挥主观能动性地为我所用。
在美国,SAT可以说是它们的高考。SAT考试与高中教材没有直接关系,主要是考查学生的逻辑、分析、推理等方面的能力。每年有7次考SAT的机会,且每次成绩2年有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任何一次考试,可以选择自己最满意的一次成绩寄送给大学。而且,美国高校更看重的是学生成绩上升的趋势,比如申请去美国留学,“美国的高校不看具体分数,就算平均分很高,如果学生高三的成绩相比高二急剧下滑,也是会落榜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课程班的老师介绍。
在英国,“高考”也不是一锤定音。在高中阶段学生要不断地学习,在两年中每一门课共有六次考试,每次考试以100分为满分,六次考试总分就是这门课考大学的成绩,以ABCDE划分等级。如果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补考,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三门课的考试申请大学。考试成绩并不是学生能被大学录取的唯一条件,学校老师或者校长的推荐信对学生的申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高考”叫“HSC”,每年10月举行,一直考到11月中旬,考试科目有100多门。HSC考试规定,考生必须选取6门基础课程,然后再选择1—2门扩展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擅长或喜欢的课程,决定考哪些课程。由于带有选择性,所以并不是全班同学一起参加考试。
在德国,严格来说,它们的高考相当于国内的毕业考试。德国孩子上大学不是靠高考成绩,而是用最后3年6学期平时成绩的50%,加上最后的中学结业考试的50%去申请的。同时,德国大学在挑选学生时,不仅看申请成绩,领导才能、外语水平、打工经验、社区服务经历以及荣誉奖状等,都成为学生被录取的筹码。
在法国,“高考”叫做“业士考试”。这个考试有点类似于中国的会考,也就是说,通过的考生既可以获得高中毕业证,也同时一脚迈进了大学校门。当然,并不是所有通过业士考试的人都能上大学,他们中只有78.4%的人能进入大学。报考时,考生可以最多选取两门自己擅长的科目,只要平时成绩达到或超过10分即可报考。如果业士考试未通过,将有一个评定小组查看考生的平时成绩单。成绩单的评语如果为合格,可以参加高考的补考。法国考生考上大学的机会除了高考成绩外,只要注重平时成绩,一样有机会上大学。
在韩国,从2002年起大学入学考试不再计算总分,而是把考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换算为9个等级,各科成绩小数点以后的分数四舍五入计算。各大学根据各科目考试等级、学生手册、面试成绩、专长等情况招收学生,使以往考生因为一分之差落选的情况有所改善。
国外多年积累的优秀经验,是否能给我国的高考改革一些启发?比如,从“一次”考试定终身到部分科目多次考试,从别无选择的唯一成绩到多次考试成绩中选择最优,从成绩决定一切到各个方面的综合考量……都可以成为“多次”高考的改革思路。
最人性化的改革,我认为应当是给学生“多次”上大学及上什么大学的机会,而不是让学生多几次“过五关斩六将”最后再算“总账”的变相压力。当然,具体方案措施有待进一步探讨、权衡利弊,但教育部此次有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探索,无疑为呼唤多年的高考改革带来了一丝曙光,打开了一条思路。我们期待这样的思考更多一些,希望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的高考,在多方努力和积极探索下稳妥、有序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