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只能是个体(或者市场中的组织)的成本,因而不能有所谓的社会成本一说。社会成本与个体成本在逻辑上不兼容;承认社会成本,意味着承认在个体之外还存在着一个所谓的算计主体,它被认为代表了社会,可以超出社会中的个体来进行所谓的理性决策。
在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社会成本一词对于经济学家的思维产生过严重的毒害作用。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告诉我们,好的社会结果往往是,也可以是源自于个体的自利的,进一步,布坎南在继承和发展亚当斯密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当由个体自利驱动的“看不见的手”产生的社会结果不是可欲的时,我们应该做的,是去反思相关的造成这样局面的制度条件,并试图通过对相关的制度条件进行改善使“看不见的手”能够产生可欲的社会结果。不过,大多数新古典经济学家并不懂得这个。他们因为有了所谓的“社会成本”作为思考的工具,因此,面对不好的社会结果时他们考虑的不是改善作为个体行事的约束的有关制度条件,而是试图告诉政府——也就是“社会”的代理人——到底应该如何直接针对个体行为下手,以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政府的税收、直接管制,以及其他的直接作用于个体行为的公共政策手段,在这种思路下都是政府政策的合法选项。
可以说,社会成本这个工具的实质在于,它基于妄断的“知道”——不管知道的对象是所谓的社会成本或者社会福利,或者所谓的社会最优资源配置——将政府政策问题简化成如何使个体行为与所谓的社会福利的要求(有时表现为特定的社会目标)一致的问题。
在过去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运作的模式大体上是制定政府目标、个体配合,现在,虽然在总体层面大多数的国家都是实行市场经济,但,在错误的经济学思路的指导下这些国家经济运作的模式无非是变成了“市场+计划”,也就是说,在“看不见的手”导致的社会结果还可以接受的情况下,政府让市场起作用,而只要在经验上认为“看不见的手”导致的社会结果不那么好,那么,政府就有了干预的理由。环境污染问题、拥堵问题,乃至流行的审美取向问题,企业家群体的道德问题,等等,在这种“经验主义”的视角下都成为政府干预可以涉足的领域,相反,倒是那种强调个体选择、个体判断,强调通过合适的制度改革来使个体行为与社会可欲性实现更高程度的吻合的思路被轻视乃至鄙视,被当作是学院派人士头脑幼稚、不懂得务实的产物。
逻辑上讲,不承认所谓的社会最优(或者说,不承认存在着那么一个主体,他可以掌握关于所谓的社会最优的信息),就不会有中央计划经济;类似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承认所谓的社会成本、社会福利这些概念的有效性,就不会有政府对于自发市场相机性的零碎干预(discretionary piece-meal intervention)。当然,相反,如果承认这些概念的有效性,则相当于在学科知识上提供了一种虚幻的允诺,它使得经济学家可以基于本质上是任意的、不可知的知识来告诉政府如何干预经济、干预个体的自愿选择行为。
真正的经济学家不应该不懂得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命题的深意,也不应该不懂得布坎南在现代将斯密工作加以进一步延续的重要性。后者通过强调规则、制度对于将个体自利行为“诱导”(channel)到对大家都有利的方向而使斯密体系中似乎是“神意”(Providence)的“看不见的手”有了经验的载体(即:具体的规则/制度)可以依附,而这种载体本身在经验上又是可分析、讨论和变革的。
强调个体成本、个体理性或个体自愿选择,同强调个体行为背后的社会制度/规则是完全一体的。相反,强调社会成本、社会福利(以及社会理性)这样一些莫须有的概念,则意味着取消个体的成本算计(或曰个体理性),以及取消那些与个体的理性同根存在的社会规则的理性。当经济学家使用社会成本、社会福利这样的概念时,暴露出来的,是他对社会运行的基本法则和动力的认识错误,一种基于理性的狂妄的致命错误。
当然,上面我针对的只是经济学家这个群体,而并不针对人们对于社会成本这样的概念的日常使用。日常用语可以不严谨、可以缺乏反思性,可以在不同的场景中用同样的表达来示意微妙的不同含义等等,但经济学语言必须要求更高。虽然经济学的语言本身很多就取自日常语言,而日常语言又多少会受到经济学语言的影响并反过来影响经济学语言,但这不意味着经济学家就可以缺乏反思性地日常的表达直接搬到经济学中并用它们来分析问题。“社会成本”这样的概念应该可以作为一个范例来警示经济学家这样做将会产生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