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中国房地产限购政策坚决不能动摇


  众所周知,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在此会议上,推出了后来被业界和舆论称为“新国八条”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在国务院“新国八条”的指引下,包括北京、上海、郑州、南京、深圳、济南和成都等在内的一些房价上涨势头过快的一线城市,积极出台了限购房政令,其调控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城市的房价出现下降,而下降幅度越来越大,且令中国亿万民众愈来愈满意政府的作为,中国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也因此而有所优化。

  另外,按照国家的有关计划,目前二三线城市也正在加入房地产限购的行列。

  大量的事实,以及中国房价整体已趋于下降的态势,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包括限购房政令等在内的一系列调控举措下,中国的房价一定能回到温家宝总理所期待的“合理的价位”,而不再让中国亿万民众因为高价购房不堪重负。

  但令人非常遗憾的是,据2011年10月27日《京华时报》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0月26日下午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个报告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审议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时表示,目前的公租房建设政府包揽太多,要发展租赁市场,应调整小产权房政策及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

  简言之,吴晓灵认为,国家应对现行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加以调整。

  作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可能对中国房地产有一定的了解。

  但是,对于一个行之有效的好政策,国家为何要加以调整呢?

  依据有关新闻报道,吴晓灵认为,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影响形成更多的市场化出租房屋,也应进行调整。她表示,调控房价应抑制对房屋的过度投机,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资性购房。“没有多余的投资房,租赁房市场就全由政府背起来,这是不可能的。”吴晓灵说,可以用增值收益税收递减的方式限制过度地炒作房屋。比如第一年卖房子可以征50%到70%的增值收益税,然后逐渐递减,每增加一年就少一些税收,让他们长期持有房屋用来出租。此外,应用征收房产税的方式,在扣除一定的住房面积之后,对存量房进行征税,这样就可以加大对持有人的现金流的压力,可以鼓励一些人用投资房来出租。

  对于吴晓灵的上述建议,笔者认为在当下绝对不可行。

  首先,一旦重新容许“投资性购房”的存在,那么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八条”,以及地方推行的“限购房政令”,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变得“虚空”,而极大地影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甚至会引发中国房价再度上涨,使得中国亿万民众的幸福指数急剧下滑。

  其次,中国亿万民众都在渴望房价继续下跌,而回落到大家普遍可以承受的“合理的价位”。但如果现在对行之有效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加以调整,那么必然失信于民,而引发民众对政府的不满。

  再者,采用“增值收益税”的方式,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恶化民生。因为道理非常简单,这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即你国家给我持有“投资房”者收税,那么我“投资房”者也可以把这税负转给承租者。如此,“投资房”的租金难道不会上扬?

  还有,包括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商用专家”等在内的众多既得利益者,许久以来一直在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不断地抨击国家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在此背景下,假如调整房地产限购政策,那么定然会让中国亿万民众以为“既得利益者”绑架了政策,结果导致政府失信于民。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国房地产限购政策坚决不能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