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孩小悦悦被碾轧事件分析
宋 圭 武
一个两岁小女孩,两度遭碾压,而路过的众多路人无人救助,实在让人心寒恐怖,让人想都不敢想这件事。
客观分析,从一般看,这种类似情况在西方国家也有过。在美国曾发生过在一个大街上有38个安分守法的公民在半个多小时里观看一个歹徒三次用匕首去杀害一个妇女的情形。其中,旁观者的惊叫和他们卧室里耀眼的灯光两次阻止了歹徒的行凶,并把他吓跑。然而每一次歹徒又跑回来去刺伤受害者。在攻击的过程中没有一个人打电话给警察,只有一个目击者在妇女死后给警察打了电话。关于这个妇女被刺的事件当时也震惊了美国,人们不能够接受的是,为什么有责任的公民竟会如此冷漠?
这种现象在心理学分析上,就是一种责任分散现象。也就是说当不止一个人能够在紧急事件中帮忙的时候,人们会经常假设其他人会或应该帮忙,于是他们自己就会退缩或不帮忙。在心理学研究中,曾做过一个研究,他们研究的目标就是要让旁观者介入,参加者都是大学生。每一个学生被单独安置在一个有对讲机的屋子里,并让他相信正在和邻近屋子里的同学交流。在讨论个人问题的过程中,他听到了其中的一个学生处于癫痫状态并要求帮助。在这个过程中被试不能同其他同学说话,也无法知道其他人对突然情况采取了什么措施。研究结果表明:被试干预的可能性依赖于他们想到会有几个旁观者在场,若一个人想到在场的人越多,这个人行动的速度就会越慢。也有的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林格曼效应”。德国心理学家林格曼曾经做过一个让众人拉网的实验。结果,每当拉网的人数增加,每个人出的力就小一点。原本,我们会一般认为人数的增加会发挥相乘效应,即每个人出的力会增加,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当人数越多时,人就越会感觉“我不过是其中的一分子”,于是拉网的时候就不那么卖力了。
从特殊情况看,目前,在我国,由于社会诚信缺乏,进一步加剧了国人的冷漠和麻木,这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在全社会普遍道德下降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有更多的这种情况发生,而不仅仅是例外。
另外,为什么许多路人没有救,而唯独拾荒老太对女孩伸出了帮助之手?这里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拾荒老太女性的本能和内心的良心促使的结果,这是最主要的。因为这种情况不仅对老年女性,就是对任何人,都是极具心灵震撼和刺激的。若不去救助,这种精神的折磨很可能会伴随一生的。二是拾荒者的职业特点也使他或她更容易注意被别人忽视的情况。三是对于拾荒者,由于会更少考虑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所以,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可能会更加注重道德问题。因为人在富裕状态下,虽然会有更强的道德建设的欲望,但当面对自己的财富损失时,未必就是这样,总会有更多的顾忌。所以,有时往往是为富不仁,富人比穷人更不讲道德。当然,这里也并不是说人穷就讲道德,这要看具体情况,现实社会总是复杂的。富人有讲道德的,也有不讲道德的,有今天讲道德而明天就不讲道德的,也有在这个地方讲道德而在另一个地方不讲道德的。穷人也是一样。道德与财富,有关系,也没有关系。
另外,在小女孩被压这件事上,过路人路过看见不实行救助肯定是有巨大责任的,是要受到全社会的谴责的,但小女孩的父母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不看管好自己的小孩?这是父母的天然义务和责任。让一个两岁的小女孩跑到公路上,本身就是十分危险的。在这个事件中,小女孩的父母应当既是受害者,因为小女孩的被碾压肯定会让父母撕心裂肺,但父母也是直接责任人,是间接的犯罪。假若全社会各家管好各家的小孩,这样的事肯定也是不会发生的。所以,在这件事上,我们既要看到社会的责任,也要看到家庭的责任。
目前,针对女孩被压事件,国人展开了中国人道德危机的讨论,普遍认为国人的道德沦落已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甚至有人在网上呼吁说,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对此,笔者认为,确实,目前我国道德缺乏问题是十分严重的,但这种缺乏从本质看,只是表面的,潜藏在人们内心世界的良心并没有完全泯灭,国人是具有巨大的道德潜力的。
问题是,从表象看,为什么国人目前会产生这种道德缺乏症?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文化的因素和现实的因素。从历史看,长期的集权专制统治是导致国人道德缺乏的历史因素。在集权统治下,正义和良心是不起作用的,皇帝的意志是最高的意志,皇帝的爱好就是最大的爱好,一些臣子为了献媚皇帝,不惜蒸了自己的小孩,这样的世界自然就是缺乏道德的。从文化因素看,面子文化和血缘文化导致道德工具化和局部化。道德就是面子,道德本身不是目的,这最终导致道德无道德。血缘将道德圈定在自家的围墙里,这样的道德本质是自私的,从正义的角度看,实质就是不道德的。从现实因素看,转型期的制度不稳定,以及一些不公平和不公正,导致了一些机会主义和不道德的泛滥,而这种不道德和机会主义又进一步催化了不道德和机会主义的行为。
但同时,笔者也认为,中国人的道德缺乏并不是深层次和内心的,而是表面的,也就是说并不是国人的良心就完全泯灭,只是表面的泯灭。
因为从一般人性看,一个人的良心也是不可能完全丧失的,除非就是一个神经病或是一个完全丧失是非判断的人。因为对于一个完全丧失是非判断的人而言,当然是不可能有道德判断的,也就不可能产生歉疚感的。所以,虽然中国几千年的专制社会,将国人的良心世界压缩到了最小的空间,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心仍然是鲜活的,是不可能完全泯灭的。
另外,从历史实践看,中华民族也是历来不缺乏道德感的,仁人志士和舍生取义的人是层出不穷。鲁迅先生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在当代中国也是如此。如汶川大地震许多人义无反顾的捐款,有些人当时甚至不顾自己以后的生活,将个人存款的大部分都捐了出去;以及这次对被压女童的捐款以及全社会所表现出的巨大义愤感,就是一个直接和间接的说明。否则,若一个社会在深层次真正缺乏道德感,这些现象就无法解释。
问题是,在现实社会,如何让人们心中潜在的正义变成现实和普遍的正义,如何真正让善良和正义之树普遍茁壮成长,这里关键是土壤和环境。这里土壤和环境主要有两个方面:制度和文化。
在制度方面,我们要建设一个更加符合正义原则的制度,这是激扬道德的制度基础。这里制度建设主要要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人本性;二是适度竞争性;三是公平性;四是和谐性。
所谓人本性就是指,制度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尽可能为最大多数人谋利,制度的着眼点应是人本身的自由全面发展,应更体现人性化的要求,应对弱者实现人道主义关怀。制度的人本性是制度建设的根本所在。
所谓适度竞争性就是指,制度建设应当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动力。社会总是要发展的,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发展,才会为人类提供更好的生存和生产手段,才会有更好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供人类享受。竞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所以,一个良好的制度体系,是不应排斥竞争性的。当然,竞争有不同种类。理想竞争制度应当提倡正当、理性、有限度和有秩序的竞争;而不是不正当、非理性、无限制和无秩序的竞争。只有理性适度竞争才构成社会前进的动力,而非理性过度竞争只会导致破坏。
所谓公平性就是指,制度应当为每一个主体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而不能有例外和特权存在。公平是社会的秩序之源和稳定之源。如何实现制度建设的公平性,可考虑更多公开化的制度设计。公开是实现公平的一条有效途径。
所谓和谐性就是指,社会制度体系应当具有有机性和可持续性,应当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最佳的运行状态。这里制度的和谐性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制度建设;二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制度建设;三是人与自身,即人的肉体与灵魂之间关系的和谐制度建设。
在文化建设方面,我们要更加注重建设阳光文化。
中国文化本质阴阳不平衡。任何事物都有阴阳,文化也不例外。对于文化而言,文化的阳面,主要反映文化在价值方面对“义”的追求;文化的阴面,主要反映文化在价值追求方面对“利”的追求。或者也可以说,文化的阳面主要体现的是理想主义特点,文化的阴面则所体现的,主要是现实主义的特点。从阴阳看,中国文化本质是阴实阳虚,阴阳不平衡。说阳虚,主要是阳刚之气是面子上的,而没有更多落到实处。说阴实,主要是潜规则泛滥。潜规则就是文化的阴面,是不上台的文化。潜规则的实质就是利益。在现实中,一方面,在公开场合,在会议上,一些人口口声声说要讲道德,讲诚信,可在私下里,却是不道德泛滥,暗箱操作,这就是阳虚阴实。目前,中国的潜规则泛滥已成中国的一个顽症。文化的阴气太重,也更进一步导致了人们的麻木和不仁,自私和冷漠。老人跌到路人不敢救助,救助了也是问题,这就是阴到极点的一种表现。
如何让中国文化走出这阴气重的局面?就是要阳光化,建设阳光文化。建设阳光文化,首先,核心是要建设阳光人格,要让正义和良心充溢每个人的心中。阳光人格应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诚信、理性、敬畏。诚信是人与人交往时应具备的基本德性;理性是人与自然界交往是应具备的基本德性;敬畏是人与未知世界交往时应具备的基本德性。
其次,就是要注重媒体的阳光化建设。要建设阳光报纸和杂志,要建设阳光网络,要建设阳光影视等等。一是媒体世界要充满阳刚之气。媒体世界不是恶的集散地,而应成为善的弘扬场。媒体世界的主流意识,应反映人类的和平、自由、爱,应反映人类对真理和正义的不懈追求,而不是相反。媒体世界既要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多反映社会正面的东西,要注意提升社会的正气。二是媒体管理要规范。对一些人利用媒体进行造谣诬蔑的人,要加大法律追究的力度。要对垃圾书籍进行清理等。
再次,要积极吸收西方文化中先进的东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如何结合,笔者认为,在不同的层面应有不同的结合方式。在主体人格建设层面,应当是“内西外中”,在关系建设层面,应当是“内中外西”。在主体人格的体现上,西方文化强调的是内在的自觉,是一种更注重表里统一的人格,而中国文化在人格上的主要体现就是面子与礼仪。这种面子与礼仪实质是一种外在的自觉,他没有表里统一性,是一种分离的人格,其本质是缺乏诚信的。所以,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结合,在人的内在品格建设方面,应当积极吸收西方诚信的品格,同时,也要保留中国人格在外在形式上的礼仪文明。只有将这二者有效结合起来,人格建设就是完美的。在关系建设方面,西方文化强调的是征服,而中国文化强调的是和谐。所以,在关系建设方面,我们应以中国文化为本,以西方文化为用,应当是内中外西。
第四,要加大对不道德行为法律制裁的力度。要对好人好事进行奖励,要对坏人坏事严惩。从心理学角度看,只有让人有更大的责任感,才有可能激发一个人更大的道德感。责任感越轻,道德感也就越少。比如,对这次拾荒老太的救助行为,国家就应考虑设立这方面的奖励制度,以示奖励。因为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公共产品,所以,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国家就应考虑更多的付出,这也是天经地义的。同时,对有关责任人,也要进行处罚。这样最终既对个人有好处,也对国家有好处。
第五,从习俗改造入手建设阳光文化。习俗是文化的一种外现形式,改造文化必须重视对习俗的改造。要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陈规陋习要进行彻底清扫。对拉关系、走后门和缺乏诚信现象要形成全社会共同讨伐的局面。目前,国家和政府也拉开了文化建设的大幕,我们每一人都应在日常行为中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中国的未来就不是梦,现代化就会真真实实向我们走来。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25日生,中共党员,甘肃靖远人;曾先后就读于西北师范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现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发展、经济理论和三农问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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