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报道称,有关方面决定推行“16号令”即《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让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参保,引起社会热烈争议,支持者多认为,这是取消外国人在华“超国民待遇”,让他们和中国就业者“平权”的积极举措,而反对者则主张“不能操之过急”,在推行“16号令”时应顾全大局,稳妥从事,“不要影响外资和外国人才的引入”。
倘是一个新加坡或加拿大,或哪怕阿尔及利亚的劳动法专家、媒体工作者甚至普通公民,看到中国媒体、网络上的这一争论,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你们没有搞错么?
因为在这些老牌国家、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里,让外国人参保并非一种“降格”或“剥夺权利”,恰相反,此举意味着承认这些来自境外工作者在当地合法工作的权利,简言之,就是让这些外国务工者获得和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劳保待遇。在这些国家里,外籍务工者领到“工卡”或社会福利号码,绝对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因为这意味着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失业有社会救济,劳动纠纷有社会保障,意味着自己和本土劳动者享受真正的“平权”。
可想而知,当这些国家的人得知在中国,让外国就业者参保,会导致外国人不满,中国人热议,会让中国人中的支持者得意于“老外,你们也有今天”,反对者惊呼“别把外国就业者吓跑了”,会是怎样的莫名惊诧:中国的社保是怎么回事?
问题恰在于此:如果社保能真正起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罢,都会以被社保覆盖为荣、为急,以暂不被社保覆盖为耻、为憾。之所以本该抢手的东西变成“强卖品”,奥妙就在于,中国的社保尚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即使对于中国国民而言,也是个苦乐不均的东西。
众所周知的是,不论医疗、就业、养老、失业保险,在中国都是个因地而异的事物,不仅缺乏统一标准,而且在政策上存在诸多不适应、不合理性,许多老人退休后依亲在外地居住,可每年仍需为退休、医疗“年检”往来两地奔波。如上种种,莫不让中国国民觉得社保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靠不住”,“国民待遇”尚且如此,还奢谈什么“超国民待遇”!
要真正让“16号令”得到贯彻实施,围着“超国民待遇”去动脑筋、做文章,显然是摸错了门径。正确的思路,应是先从“国民待遇”抓起,让社会保险真正成为中国国民靠得住的东西。倘真能如此,你不去颁布、推行“16号令”,不让外国就业者参保,人家还会去呼吁、去抗议、去引经据典争取“中外劳动者平等的社保、劳保权利”;你不让他们参保,才会“影响外资和外国人才的引入”,哪里会有如今这些千奇百怪的杂音呢?
老外参保应是回归“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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