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抉择,是听祖先的还是听老外的(11月20日)


 

中国的发展,是应该听祖先的?还是应该听老外的?这是必须在决策与方向上明确的。

 

通过对中国历史的研究与思考,我们看到,由于中国长时间处于家天下王朝的朝代更迭变化之中,所以很多经验与教训都是从以前的王朝历史中得来的,而在自己的王朝持续的过程中,“敬天法祖”成为既得利益的保守派遵循的首要原则,“祖宗之法不可变”成为他们高举的大旗。

守旧不仅是儒家思想的精髓而且是正统道德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变革就意味着要废弃祖制,跟改朝换代差不多。注定会让那些既得利益者有所损失。

改革甚至会危及作为一国之君的政治权威性,会让原本稳固的国本出现动荡,并给反对势力与外部侵略力量的结合以可乘之机,因而,任何变革都会承担来自祖宗前辈的骂名,这些都让后继之君都难以推行实质变革。

即使推行变革,像宋神宗、明神宗那样持续数年以至十余年的变革,也是很少见的。因为即使是一国之君挂帅推进改革,都要经受来自仗义执言的御史大臣、位高权重的内阁重臣、母仪天下的太后、在裙带关系下取得特权的外戚以及在朝野的正统文人学士的联手反对。

所以中国在历朝历代的帝国统治之中,那些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是不会乐于看到变革的。在这样的机制之下,历次改革大体都是倾向于借助外部的力量,即使办法失败,都会寻求外国人的庇护。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戊戌变法,起因是在甲午战争中的失利以及随后的马关条约,光绪皇帝试图借助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改变大清积贫积弱的现状,以雪数次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之耻,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改革派居然希望得到那些殖民主义者的经验指导甚至庇护。

比如,光绪试图让已经没有什么政治实权的伊藤博文做满清改革的“顾问”;在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之后,康有为在逃到上海的海上之后,却是被英国的商船救走,并逃难到日本去的;梁启超是逃到日本使馆,并被日本人护送出境的。

在戊戌政变之后,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展开了帝国的实际控制权之争,光绪成为“囚徒皇帝”之后,也是借助日本人的力量,才让慈禧太后有所顾忌的。而义和团的“扶清灭洋”运动,也是在慈禧太后等保守派的首肯前提之下,才得以给那些在中国传教的洋人们制造麻烦的,这就导致了许多教案的发生,并让那些领事馆被冲击。

从信仰自由的角度,我们似乎不应该排斥任何教会的传播。但当我们看到,教会的支持者是列强的军事侵略,随后引发的是市场占领与资源掠夺的时候,宗教的传播就不是思想与信仰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任何力量都势必需要在明确动机的基础上,才能作为改革的推动力量,有了外部力量所推动的改革,所争取的注定是外部力量向内寻求的利益实现,而不是以被改革内部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体现。

比如,当慈禧试图废掉光绪帝,而意图用溥儁取而代之的时候,列强纷纷向慈禧太后施加压力,而且不惜兵戎相见,并力图维护光绪皇帝,让其得以保留自己的帝位,这本身就已经上升到干涉一个国家的顶级内政,对于一个主权国家,是多大的悲哀!

试问,在军事上与政治上做出如此重大投资,难道是没有任何利益所图的行为吗?

我们看到的历史事实,是慈禧太后都成为洋人的傀儡,光绪皇帝就更沦落成为有利于列强取得预期利益的统治者了。

 

为什么改革往往都是借助外部的力量去实现的?在我们的分析,那大体上说明,国家已经积贫积弱到无法应对内忧外患的程度了,说明统治者无法同时应对来自民众、来自既得利益集团、来自外部世界的同步压力。

就如股市上已经到了利空出尽,投入一点点力量就会“触底反弹”的时候,从投资时机的角度而言,无疑是最佳的切入点。而所谓最佳,无非就是投入最少,产出最多。从零和游戏的原理看,这对被投资者而言,却无疑是得到最少付出最多的。恰恰是遭受损失最惨烈的时候。

 

通常的逻辑是:血缘关系越远,决策的理性成分就越高。从人在内心趋利避害的本能来看,在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拿得出来的理由的前提下,没有任何外人会不计回报地给你提供帮助,即使是公益或者慈善,都会有潜在需求。

同时,在寻求外部支持的时候,我们也需要理性地考虑:外人对我们提供帮助,目的是什么呢?有哪些企图呢?我们申请得到外人的帮助,会付出什么样的成本呢?

外部更多的是榨取内部的价值,而内部要想得到发展,或者需要走出去获得外部利益,或者需要深度挖掘内部的资源与价值。

整体来看,价值本身似乎并没有提高。本质上或许是通货膨胀下的价格提升,或者是提前挖掘那些原本属于后代的资源,而那些资源挖掘出来;或者是由现世享用,或者是现世的人用不完,而廉价地出让给外人。

假如是自己用不了而依然享用,那么在有意识无意识之中,都是在造成奢华浪费;而卖给了外人,就会让后世子孙少享用一些,虽然换回了一些金钱,但金钱注定是会贬值的,所以相对而言,出卖给别人也是一种贬值。

当然,也许外人并不是很迫切要得到那些资源,而是把那些资源作为储备,留给自己的儿孙享用,就如日本人对中国的煤炭资源,或者是巴菲特希望把对手中持有的中国概念股票,留给自己的孙子那一辈一样的逻辑。

 

晚清的历史充分说明了以上的投资回报逻辑。因为作为保守派的核心力量,虽然慈禧太后的做法从本意上是以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为目的,但毕竟是客观上让西方列强在从中国得到利益方面,付出了更加重大的投资,从逻辑上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

但遗憾的是,在国力与军事实力相差悬殊的客观条件下,慈禧太后利用义和团“灭洋”的态度不坚定,因而白白葬送了很多无辜民众的生命。

最终是李鸿章在洋人的胁迫下,签订了庚子赔款,这更是将中国推向了绝境。

 

辛丑条约让中国赔款4.5亿两银子,分39年偿还清,每年4厘的利息,全部偿清需要本息十亿两银子,单纯这个就足以让中国当时的满清政府破产了。但慈禧太后依然喊出了“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豪言壮语”。

特别说明的是:条约签字以后,清政府按期给列强赔款。但到1904年以后,银价下跌,而庚子赔款是按银价算的,于是,列国在190572日,强迫清政府将庚子赔款改为金货债务,并将已经用银偿付的赔款按金价折算,补偿了约8000000两。

这些更切实地说明了外部势力推动变革的核心目的——利益导向,别无其他!

由于庚子赔款金额过于庞大,后来美国主动退还了部分赔款,应付赔款2444万,美国将当时尚未付足的1078万从19091月起退还帮助中国建立海外留学教育系统。最初称为清华学堂,为留美预备学校,即后来清华大学的基础,成为后来中国最优秀的高等学府之一。英国后来也退还了部分赔款。

在中国从事传教、经商30余年的史密斯,曾于1906年向美国总统建议“退还庚款”来培植中国学生。19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用“退还庚款”来教育中国学生的提案,1909年付诸实施。从1923年起英、法、意、比、荷各帝国主义国家也竞相效仿,用此款办起了大、中、小学,甚至幼儿园。

一切事实都证明,列强对华的“变法”支持,其实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最终也收到了预期目的。

 

我们无意为慈禧太后翻案平反,但当一个集权帝国在敬天法组,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指导思想之下,要发生任何改良都是需要经历阵痛的,更不要说体制的变革了。

客观地说,一个已经年逾古稀的老女人,领导一个积贫积弱的已经延续250年的大帝国,面对来自列强的武力入侵,除了乖乖就范,或者从根本上变革,似乎也不可能有其他选择。

 

我们再看甲午战争,从历史上看,在甲午战争的开始,光绪皇帝是力主战争的,从朝鲜内乱,清军援朝,并与日本之间爆发的平壤战役,到黄海海面的甲午海战,光绪皇帝面对日本侵略军,都是鹰派的,但平壤战役完全是清军将士的战斗意志品质不涣散,军心不稳所导致的,这与作为最高统帅的皇帝的主观意志无关。

甲午海战之中,李鸿章并不想拿北洋舰队全力以赴地与日本海军拼命,所以才导致甲午海战的重大损失,假如将有必死心,士兵也不会有贪生意。也不不会有战败,更不会有光绪皇帝在内心的挫败感基础之上的图谋变法,更不会给列强对中国的瓜分提供机会。

战争的胜败,内部势力的争斗,不管各方面的力量如何演变,外部力量就在那里,一直寻找并等待最佳的介入机会,这是历史的必然,更会不断在未来呈现。所以我们无须对外部力量推动中国变革,就对那些推动者感恩戴德,因为他们内心期待并必将得到丰厚的回报,即使如此都难以满足其贪婪的本性。

 

据说慈禧太后也曾经要推动君主立宪,但满清王朝最终被革命党通过辛亥革命推翻了,而且在那之后实行的政治制度,没有任何真正的民主气息,不是由几大家族把持,就是由各地军政府控制,更多的是受欧美等国家的制度影响。

民国建立之初,各省独立后大都自立制度。省一级组织一般称都督府,实行军政、民政合并管理。

1912年到1949年整个中华民国时期,基本政治制度包括民族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制度;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制度;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时期的政治制度以及国民党一党专政时期的政治制度。这几种制度交叉嬗变,出现在民国时期的政治舞台上。

“中华民国宪法”的前身是《五五宪草》。根据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一个国家由乱到治,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北伐战争的结束是军政时期的结束,训政时期的开始。但何时结束“训政”,开始“宪政”,国民党一拖再拖。

193212月,国民党第四届第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孙科等提议依孙中山《建国大纲》的规定,应从速起草宪法,召开国民大会,要“结束党治,还政于民”。

19331月,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对中央全体会议通过的25条原则经过研究,反复修改7次, 完成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制定。193655日,国民政府公布了这份宪草,所以又称《五五宪草》。

《五五宪草》分为 “总纲”、 “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 “中央政府”、 “地方制度”、“国民经济”、“国民教育”、“宪法这实施和修改”共8章。

《五五宪草》主要特点是:第一,实施“权能分治”原则,即“政府有能、人民有权”的原则。第二,实行“五院制”,以国民大会执掌中央政权,以“总统”及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及监察五际执掌政权。行政院对“总统”负责,“总统”对“国民大会”负责。

 

事实上,中国不是没有向这些西方国家学习过,无论是清朝的维新派的“君主立宪”,还是革命派的“民主共和”,都是受西方国家影响的产物。然而,中国对于西方多党政治的模仿,毫无例外地失败了。

中国当下,盲目的顺从国际化的思潮进行西化,政策朝国际力量倾斜,同样是一种悲哀。

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搞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与代表制理论为指导,设计出一套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民主政治框架,开辟了一条不同于多党制民主的新模式。

 

显然,中国的抉择,既不应该听祖先的,更不应该听老外的,而应该多听听来自民众的呼声,多听听来自未来的呼声。因为时代在变,以祖先的意志去应对新时代下的新挑战,无疑是刻舟求剑的行为;只有面向未来,听从民意,才是符合中国发展的核心。

 

贾春宝

2011112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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