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遇这事也能坐的住?
据2011年11月27日人民网报道:前日中午,通州区潞城镇,一名11岁男孩与同学打闹,不慎掉进武兴路北侧排水沟,救援者搜救无果,约下午3时,男孩被打捞上岸,不幸身亡。因事发地距潞城镇甘棠派出所仅150米,男孩家长称,要求民警打捞时,民警说要支付1万元打捞费给打捞队。通州警方称
,警方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专业打捞队属于企业性质,非政府部门,警方负责联系,打捞费则由被救方来承担。
而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这位溺亡学生的母亲说,事发地离甘棠派出所仅150米,她下水搜救无果后跑到派出所找民警帮忙,但民警当时只问她和孩子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她认为此时最重要的是下水救孩子,但赶到现场的民警并没有下水搜救儿子。
真没想到,警察竟然在第一时间不去现场救人,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有心要问她和孩子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真不知是警察的脑子缺线还是我们百姓们计较的太多?
再则,让人不平的是,警察本有义务现场救人,但接到报警后,这么近的地方不先到案发现场,却在“出警”前先谈起了条件,让家人准备1万元钱的打捞费用。
如此警察,不以人的生命为首要条件,却先谈钱,如何能使警民一家亲?真是太有损服务百姓机构的大好形象,此类警察,将人的生命放在不屑的位置,要之何用?
我真是彻底地被警察的言行雷倒了!遇上这事没想警察竟然也能坐的住!
也许这位警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的社会。网上屡报老人摔倒没人敢扶的事件的发生,就可以充分地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没有人情味了。
我为我们的社会感到悲哀,为什么社会在发展,人们却似乎是冷酷无情了,难道我们的社会就要这样一直停留在一个抛弃亲情友情唯金钱至上的步伐?
雷锋的精神真的很有必要继续发扬。
金钱可以让人丧失人性,当警察联系到的打捞队最终又因为孩子的家庭太困难无力出钱而拒绝了前来打捞,警察也以不是专业打捞队的理由而欲将此事推卸责任。
而今我们的社会人群所缺少的是一种社会责任心,处处唯钱至上,这是一种红色警示啊!实值得我们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深思啊……(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