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探索创新服务举措
● 陈 宏
重庆市去年底在国内率先启动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经发放贷款共计99.5亿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76.2亿元。政策实施大半年,重庆发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近百亿。(2011年11月9日 重庆日报)
据报道,2010年底,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确定了以“三权”抵押融资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思路,并制定了《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下步将根据市场需求和市场基础不同,继续推进“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也会重点支持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创业群体等贷款需求比较旺盛的农村主体。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增强农村金融的供给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三农”需求,促进农民增收,是国富民强的时代要求,是振兴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及服务体系,为“三农”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但是我们看到,在广袤的农村,贷款似乎异常的困难,而且多年来都未得到有力解决,一直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一方面金融机构倾向于在城市重复扩张,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发展严重滞后,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银监会今年3月出台的《关于继续做好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指出,截止2010年底,全国尚有金融机构空白乡镇2312个,部分地处偏僻的贫困乡村成为了金融服务空白点。
据调查显示,每年农业贷款在所有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所占的比重大约是6%,而去年中国农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是10.2%。由此也可见,农业贷款的资金收益率比很多产业都高,投资农业有着极其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也表明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制度,创立创新农村金融体系,任务也是相当艰巨。因此,要积极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对农村经济的基础支持作用,并加快建立中小农村金融机构;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及金融支付方式,比如将移动金融引入农村金融服务;要创新担保机制和担保方式,创新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发展农村信贷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农业投资体系、农业担保体系等;要制度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扩大农村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覆盖面。
“十二五”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既面临着良好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事在人为,重庆市率先启动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提供了有效的示范。各地要根据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金融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和支持农业,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做深做细金融服务,使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经济相容共生,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增添强大动力。